“不给彩礼就不结婚”的行为若违背给付方意愿、强行捆绑彩礼与婚姻,且金额超出给付方经济能力,可能涉及“借婚姻索取财物”,构成违法行为。彩礼过高问题 婚姻彩礼困局 我觉得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彩礼。自愿给、意思一下的,是传统礼节,是男方的诚意,也是给女生一个保障,这没问题。但强行要、超出能力、不给就不结婚,那确实是索取财物。关键是要分清“心意”和“勒索”,别把正常习俗和违法混为一谈。 很多人一说到彩礼就骂女方,但很少有人提嫁妆。现在很多家庭彩礼收了,会加倍陪嫁回去,都是小两口的启动资金。直接说不给彩礼就违法,会不会太绝对了?容易让真心想好好结婚的人寒心。 婚姻是双方自愿的事,你情我愿就不算违法。如果觉得彩礼高可以不娶,没必要直接上升到违法。真要管,应该引导风气,而不是用法律一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