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怎么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浙江海宁,女子租房6年,缴纳了17万元的电费。经检查后,女子发现一个让她愤怒的事实,原来,早在6年前,房东就偷偷将自家电表及其他店面的电表全部接在了女子家电表上,这才导致女子白白多花费几万元。事后,当女子找到房东追责时,房东承认偷电的事实,但拒绝向女子赔偿。这还不算完,女子报警后,对方竟直接开始撵人,还威胁让她去撤案。
3月30日,浙江海宁的陈女士,对着镜头说起自己的遭遇,满是委屈和气愤。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老老实实租店做生意,6年来却一直被房东暗中算计,白白替人承担了好几万元的电费开销。
事情要从6年前说起,当时,陈女士从这位房东手中租下了一间临街店面,签下协议后,陈女士一家便开始在此生活经营。
6年间,陈女士一直恪守租客本分,房租从未拖欠过,电费也每月按时缴纳。
后来,经粗略计算,6年里累计付出去的电费,竟有17万余元。
起初,她只觉得生意用电量大,也没怀疑过电费数额。
直到在一次整理经营账目时,陈女士发现店铺用电和电费支出明显不匹配。
为了查找原因,她特意关掉店内所有电源、拉下总闸,可隔天再看电表,数字仍在悄悄跳动。
疑惑之下,她找来专业电工排查,真相随之浮出水面——原来房东私自将自家生活用电,以及另外几间外租店面的用电线路,全接在了她的电表上。
这意味着,6年间,房东用电及其他租户的经营电费,全都算在了陈女士头上。
气愤之下,陈女士找到房东对质,房东倒也爽快地承认了这事是他所为,但就是拒绝赔偿。
陈女士无奈,只能报警。
目前,房东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到了这个地步,本以为房东会主动认错赔偿,可接下来的操作,却让人大跌眼镜。
面对陈女士的赔付要求,房东果断直接拒绝了,毫无愧疚之意,反而反过来要挟:“租期到了立马搬走!想要谈,要么你去派出所撤案!”
说实话,看完这房东的整个操作,让人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明明就是他的错误,反过头来搞得像自己多有理一样,不仅不承认错误、认罚认赔,还而还对陈女士进行要挟,妄想以此让陈女士撤案。
殊不知他的算盘打的响,却没有任何用处!
1、房东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 。
电力同样属于财物,房东私接电表、窃取陈女士数万元电费,早已超过盗窃罪立案标准(通常3000元以上) 。
而今,他被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无罪释放。
案件还在侦查中,一旦查实,房东后续很有可能要获刑并处罚金。
2、房东必须要向陈女士返还全部损失,没有任何借口!
依据《民法典》规定,房东没有合法依据,让陈女士替自己和他人缴电费,该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他必须要向陈女士全额返还这数万元“冤枉钱”,还要赔偿陈女士的维权及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
3、“撤案再谈”是违法要挟,也根本无效。
要知道,盗窃是公诉案件,不是说陈女士想撤就能撤的。
警方立案后,如果查明房东存在犯罪事实,是要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即便陈女士后续想要原谅房东,她的谅解也只能作为量刑参考,根本无权撤销案件。
无论如何,在这件事上,房东前后的所作所为愚蠢至极,都让人不齿。
最终,其也必将为自己一时的贪念付出惨痛代价,不仅难逃法律严惩,更会落得声名狼藉、为人不齿,走到哪里都遭人唾弃的下场。
对此,你怎么看呢?你是否遇到过类似的房东?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