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头版报道称,据对日本政府与执政党相关人士的采访了解,政府正在考虑放宽规定,其中包括取消将防卫装备品出口限制于救援、运输等非战斗用途的“5类”规定,但关于原本成为焦点的国会参与问题,政府已决定采取“事后通知”的方针。 关于为扩大防卫装备品出口而废除“5类型”,上个月,自民党和日本维新会向政府提交了提案,要求政府研究“如何进一步充实对国会和国民的说明”。 据政府和执政党相关人士称,政府方案原则上采纳执政党的提议,将防卫装备品根据破坏力和杀伤能力的有无分为“武器”和“非武器”。对于“非武器”,不设出口限制。 关于“武器”的出口对象,限定为与日本签订防卫装备品及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家,并由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决定能否出口。 在此基础上,如果决定出口,政府计划对国会事后“通报”。 此外,如果出口对象国家成为冲突当事国,原则上禁止出口,但考虑到安全保障上的必要性,在存在“特别情况”时,可作为例外予以允许。 政府将在本月6日的自民党安全保障调查会干部会议上提出方案,并计划在本月内修改防卫装备转让三原则的运用指南。 另一方面,中间派等在野党提出了在出口时要求国会事前批准的声音,因此仅事后“通报”的做法可能会受到批评。 自民党与日本维新会在3月向政府提交了关于扩大武器出口的建议。建议中要求政府作为制动措施,考虑“进一步充实对国会和国民的说明方法”,政府在多大程度上承认国会的参与成为了一个问题。 扩大武器出口被指出可能会助长国际冲突的担忧。如果决定实行仅限事后报告的运作,将会加强来自要求事前报告等严格制动措施的在野党的批评。 政府方案基本上沿袭了执政党建议,即原则上允许出口具有杀伤能力的武器。将防卫装备品分为具有杀伤能力的“武器”和“非武器”,对非武器不设出口限制。导弹等武器的出口对象限于与日本签订了《防卫装备品·技术转让协定》的国家。如果出口对象为冲突当事国,则原则上不允许,但考虑到安全保障上的必要性,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作为例外允许出口。出口的可否由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的阁僚会议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