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6名男子去KTV放松,期间,一名女子进入包厢推销酒水,几人看女子没啥姿色,摇头说不要。但女子却没有放弃,硬着头皮缩在角落沙发里,生生熬到凌晨一点。谁能想到次日查房,这推销员竟然死在包厢里了。家属转头就把同屋这几个男客告上法庭,张嘴就要整整三十五万! 家属的想法很直白。 几男一女在同一个闭门空间待了那么久,现在人没抢救过来,在场的多少得担点责。要是搁在早些年,碰上这种沾上就赖的闹剧,客人多半只能捏着鼻子赔点钱,息事宁人。 但这案子判得痛快。法官没惯着“按闹分配”的臭毛病。 里面的暗账,其实一捋就顺。 客人们从头到尾没买她的酒,连杯都没碰过,自然谈不上“共同饮酒”的安全义务。 再看时间轴,漏洞也根本藏不住。保洁员看得很清楚,男客人们离场近两个钟头后,这名推销员还醒着在包厢里哭。 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硬要把照顾她的责任扣给早就散场的陌路人。这根本不是在讲法理,明摆着是想发横财。 当年那起“医生电梯劝阻老头吸烟猝死案”,最高法早就定过调了。 “谁沾边谁倒霉”的病态观念,法院现在根本不认。一条年轻生命的意外消失确实惹人唏嘘。可要是肆无忌惮地利用死亡去绑架素昧平生的普通人,这才是彻底地践踏法治。 法律拒绝让毫无瓜葛的路人替天降横祸买单,就是给老百姓的正当防卫留足呼吸空间。 哪怕这世界再复杂,只要不惯着强盗逻辑,大伙儿心里就有底气。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