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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女子上班时抓住偷东西的小偷,小偷情急之下,扇了女子一个耳光,店长知道后

湖南长沙,女子上班时抓住偷东西的小偷,小偷情急之下,扇了女子一个耳光,店长知道后,想要奖励女子,向公司申请给女子颁发500元“委屈奖”,却被公司驳回,理由是:女子也还手了,“顾客”同样受到伤害!女子:“明明是小偷,怎么成顾客了?” 明明是挺身而出护公物,挨了耳光还被倒打一耙,500元委屈奖被驳回就算了,小偷竟被公司称作“顾客”,这波操作直接看懵全网。 事发时女子第一时间制止盗窃,却被小偷恼羞成怒扇耳光,出于本能还手自保,全程都是为了公司利益。店长心疼员工,主动申请500元委屈奖,本是暖心之举,没想到总部一盆冷水浇下:还手就是伤害顾客,不符合领奖标准。 女子当场崩溃:偷东西的违法者,凭什么被当成上帝?自己守规矩、尽职责,被打了还要忍气吞声才算合格?公司死守冰冷条款,把是非对错抛在脑后,用最荒唐的逻辑,寒了最负责的员工的心。 这不是规章制度,是是非不分。委屈奖本是安抚坚守岗位的人,如今却变成纵容恶行的借口。比起500块钱,员工更想要的是一句公道、一份撑腰。当守规矩的人受委屈,耍无赖的人被优待,谁还愿意挺身而出? 法律都支持正当防卫,公司却要求员工打不还手。牺牲员工尊严换所谓“和气”,丢掉的是人心与底线。 评论区说说:被小偷打了还手,到底该不该领委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