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给力了!37岁女老板被抢走8万现金,开车直接撞向劫匪摩托,致1人死亡,2人受伤,被判“正当防卫”无罪!劫匪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网友:这才是法律,这才是正义,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
2008年,广东佛山顺德,一个女老板凌晨出门做生意,结果刚把车开出车库,就被人盯上了,三个劫匪骑着摩托车靠近,手里还拿着工具,直接把车窗砸碎,然后拽住她头发,把放在副驾驶上的手提包抢走了,包里有八万多块钱,是她拿去进货的本钱,对她来说特别重要。
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第一反应是害怕或者愣住,但她当时脑子很清醒,钱绝不能就这么被抢走,她没有下车,也没犹豫,直接发动汽车追了上去。
当时天还没亮,路上几乎没车没人,她就一路紧紧跟着那辆摩托车,距离拉近之后,她干脆一脚油门撞了上去,摩托车被撞翻,三个人直接被掀飞,其中一个当场死亡,另外两个也受了重伤。
事情发生后,她没有逃,也没有试图隐瞒,而是第一时间报警,在现场等警察来处理,面对调查,她把事情经过说得很清楚,自己就是想把对方拦下来,把钱拿回来,并没有想伤人,更没想过会出人命。
这个案子后来争议挺大,劫匪那边的人认为,她是主动开车撞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她这边则认为,自己是被抢之后才追上去,是为了阻止对方逃跑,属于正当防卫。
法院审理时,重点就看两点:一是抢劫行为有没有结束,二是她的行为是不是明显过头。
一审法院最后认定,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理由也很直白,虽然钱已经被抢走,但劫匪还没跑远,还在她视线范围内,这种情况下,不法侵害并没有真正结束,换句话说,事情还在进行中,她有权采取措施阻止对方。
再一个,当时情况很紧急,她情绪高度紧张,不可能像平时那样精确控制力度和后果,法律也不会要求一个刚被抢的人,在那种瞬间还能冷静计算“撞多重算合适”。
更何况,对方实施的是抢劫,本身就是严重暴力犯罪,允许防卫手段更强一些。
后来那两个活下来的劫匪不服,上诉想翻案,但二审法院复核后,还是维持原判,明确表示:她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是合法的防卫行为,而且强调了一句话,法律不能让守法的人退让给违法的人。
至于那两个劫匪,本身就构成抢劫罪,分别被判了十多年有期徒刑,也算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这个案子出来之后,很多人都挺有感触,过去不少人遇到类似事情,不是不想反抗,而是怕一旦出手,最后反倒自己担责任。
但这个判决给了一个很明确的信号:在面对正在发生的严重侵害时,受害人是可以反击的,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法律是支持的。
这位女老板的做法,说白了就是不认怂,她既没有选择忍气吞声,也没有事后报复,而是在当下用最直接的方式把损失追回来。
事后也配合处理,没有逃避责任,这些都对最终判决起了很大作用。
这件事的意义,不只是帮她讨回一个公道,更重要的是让大家明白一件事,正当防卫不是写在纸上的空话,它在关键时候是真的能用来保护人的。
当然,这并不是鼓励大家冲动行事,而是说,当面对明显的暴力犯罪时,不必一味退缩。
法律该保护的,是守规矩的人,而不是给违法者留余地,这个案子之所以让人觉得“解气”,就在于它把这个道理讲得很明白,也用结果证明了这一点。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