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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张书海的人生,非常分裂,非常矛盾。 1955年,张书海出生于河南叶县一个极度

悍匪张书海的人生,非常分裂,非常矛盾。
1955年,张书海出生于河南叶县一个极度贫寒的农民家庭,初中没毕业便辍学,1971年16岁时,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隐瞒真实年龄报名参军入伍,进入辽宁某部警卫连。
到了部队以后,张书海像是换了一个人。他文化水平不高,但靠着腼腆听话能吃苦的性格,再加上一手精准的枪法,很快就在新兵中脱颖而出,第二年就当了班长。
入伍两年后,他成功入党。在全军大比武中,张书海凭借过硬的实力拿下了两个单项第一的好成绩,战友们都把他称为“兵王”。
一米八的大高个,胆大心细,后来被调到沈阳军区某部机枪连当上了侦察兵,尤其精通爆破技术,1975年就凭这一手立过功。
当时张书海做梦都想在部队提干当军官,可因为家里太穷,好几次提干名额都被有钱送礼的人顶了去。
心灰意冷的他觉得自己继续待下去也没啥意义,反正好事也落不到自己头上,到了退役年龄后便选择了复员。
退伍后,他当了11年村主任,带领群众致富,修桥铺路,一度深得民心。
然而1991年,他在竞选副乡长时因“不懂送礼”而落选,这成为其人生的第一个重要转折点。
此后他辗转经商,开照相馆、卖麻将,但生意屡屡失败,还患上了糖尿病和高血压。
生活的重压和屡次挫败最终让他走向了一条不归路。

从1996年到2000年,张书海带领家族团伙制造了四起惊天大案——
1996年11月,他和侄子张小马持枪闯入郑州万福花园李全国家中,抢走1.5万元,这是他“试水”的第一案。
1997年11月,他纠集儿子张宏超、侄子张小马、妹妹张玉萍等人抢劫郑州电信局淮河路营业厅,抢得37万余元,作案时已使用了猎枪、导火索等装置。
1999年3月,他带着儿子和妹妹抢劫建设银行交通路储蓄所,抢走5万余元,并首次引爆自制爆炸装置。
而最疯狂的是2000年12月9日震惊全国的“12·9”大案,张书海带着儿子张宏超及儿子两名同学,头戴马虎帽闯入广发银行银基支行营业厅,炸开防弹玻璃,抢走208万元,并在逃跑途中开枪打死一名保安。
这四起案件累计抢得250万元,致死1人,致伤5人。

张书海这个人,性格内向,不抽烟不喝酒,在外极为低调谨慎,回老家故意穿破衣服装穷,唯一的爱好是打枪,常年开一辆破旧富康车,正是这种伪装,让他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最终让他暴露的是细节:警方排查时发现其住处安装了“灵贵”牌门锁,与案发现场遗留的锁盒属同一品牌,提取其指纹比对后,认定与“12·9”现场指纹吻合。
2001年6月13日凌晨,警方锁定张书海,次日将其抓获归案。

张书海犯罪团伙有几个核心特征——
一是家族式犯罪,成员包括儿子、妹妹、侄子,团伙4个重要成员中有3个大学生,儿子张宏超是河南公安高专侦查系高材生,属于高智商犯罪。
二是军事化作案,他当过侦察兵,精通爆破,团伙成员能熟练使用刀、枪、炸弹等多种器械,每次作案前都有明确分工甚至模拟演练,每次作案往往只用10至20分钟,成功率百分之百。
三是极强的反侦查和心理素质,专家评估其心理素质在500万人中才有一例,每次作案前他都要烧香拜佛求神保佑,作案后消费极为小心,怕被人议论暴富。
四是强盗逻辑,他在法庭上叫嚣“要干就干大事”,“没有资金不行”,并把这种扭曲的价值观灌输给年轻人,甚至教唆儿子的同学乔红军——“有钱的人一般年轻时候不干好事,偷盗抢劫进行原始积累”。

2001年8月1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书海及其子张宏超、妹妹张玉萍等6人死刑,其余5人被判有期徒刑。张书海不服上诉,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9月14日,张书海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终年46岁。
分析张书海的犯罪根源,可以从他的个人经历中找出几条清晰的脉络:他早年经历的是典型的“老实人吃亏”刺激——从部队提干被人送礼挤占,到竞选副乡长因没送钱落选,反复的挫折让他认定“没有钱就寸步难行”;紧接着是梦想的彻底幻灭——做生意全赔了,健康也垮了;而军旅生涯练就的“兵王”身手和极强的心理素质,在正道走不通后被他用到了邪路上;更关键的是,他走了一条把最亲的人拖下水的不归路,用“恩情绑架”儿子,用“帮衬”拉妹妹入伙,最终把一个家族推向了毁灭。
纵观其人生,张书海并非生来就是恶人,而是在一次次人生选择的十字路口,把所有的外部挫折都归结于“没钱”,把所有的才能和意志都用在了最错误的方向上,最终从一个村民拥戴的村官、部队立功的“兵王”,沦为了一个不可饶恕的悍匪。
他的毁灭,给所有处在人生低谷中的人留下了一个极为沉重的警示:错误的归因和错误的路径选择,足以让人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