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9元自助吃12个汉堡!店主亏本报警,大胃王行为引发全网大讨论
**“做不起自助就别做!”**
**“我不是做慈善的!”**
近日,江苏常州一则“女子因吃12个汉堡被自助餐厅拒绝接待”的新闻引爆热搜,一场关于契约精神、消费者权益与“畸形吃播”流量的争议席卷全网 。
事件回顾:大胃王遇上“小本生意”
事件的导火索源于一场79.9元的汉堡自助餐。据媒体报道,一名女子在某汉堡店团购了79.9元的单人自助餐券。监控与记录显示,这并非她第一次光顾: **第一次,她吃了12个汉堡;第二次,她吃了七八个;当她第三次上门时,被店主直接拒之门外** 。
面对“闭门羹”,该女子怒而在粉丝群及社交平台发声吐槽,指责店家“玩不起”,并附上了与警方调解的音频,称店家因自己吃得多而报警。
然而,店主在回应此事时大吐苦水,剧情也随之反转。店主表示, **自己报警并非因为她吃得多,而是因为她发帖后遭遇了严重的网络暴力** 。“电话被打爆,全是骚扰和辱骂,生意没法做了。”店主无奈地说 。
算一笔账:79.9元 vs 12个汉堡
为了让大家看懂这场纠纷的核心,我们先来算一笔经济账。
店主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店内的汉堡正价25元一个。这名女子每次不仅吃掉十几个汉堡,还包含薯条、鸡块和无限续杯的饮料。按照正价计算,她单次消费的货值接近300元 。
“一名成年男性一般吃两三个就饱了,做自助是为了给小店引流,不是来做慈善的。”店主承认,在自助餐券未下架的情况下直接拒客确实不妥,目前已下架该自助活动,但他认为这名女子不仅胃口大,还在网上引导舆论、虚构汉堡不好吃等内容,给小店带来了不可逆的负面影响 。
核心争议:谁在破坏规则?
此事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
**1. 商家是否有权拒绝“大胃王”?**
从法律角度看,律师指出,商家既然推出了“畅吃”的自助套餐,在消费者无浪费、无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以“食量大”为由拒绝接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
**2. 消费者维权是否越界?**
虽然该女子坚称自己“天生食量大,且没有浪费”,坚称自己没错拒绝调解,但其发帖行为已从“表达体验”演变为“引导网暴”。律师表示,若消费者虚构事实,导致商家遭受大量骚扰电话和差评,这超出了正常维权的范畴,涉嫌侵犯商家名誉权 。
深度观察:流量狂欢下的“双输”
这起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实则是一场“双输”的闹剧。
对于店主而言,这暴露了餐饮创业者在“引流”与“止损”之间的挣扎。既然开设自助餐,就应该在规则设计上规避风险(如限时、限单品数量),而不是等顾客吃完两次后才想起来“拉黑”。
对于这位博主而言,这也撕下了“探店”的一层遮羞布。在短视频平台, **“大胃王”人设曾是流量的密码,但在国家明令禁止宣扬暴饮暴食的当下,这种以挑战生理极限、甚至让小店“血亏”为噱头的内容,早已难以引发共情** 。评论区的风向也证明了这一点:这一次,大多数网友并未站在“大胃王”一边,而是对这家小店表达了同情。
目前,涉事双方均未达成和解。**这场“12个汉堡”引发的风波,留给我们的不应只是看热闹的心态,更是对网络边界与商业诚信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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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新浪财经等*79元吃垮自助 女生吃自助 中式汉堡自助 99元自助快餐 牛肉汉堡自助 大胃王自助 哆哆客汉堡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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