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十四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判真凶无罪当庭释放。
2011年,台湾“最高法院”档案里,一笔1亿318万新台币静静躺在数据库里,这笔钱的收款人是江支安,2010年已经带着遗憾闭眼,他等了整整14年,而那个数字,恰好与1997年8月13日那份枪决令上的编号遥遥相对。
1996年9月,台北空军作战司令部福利社旁,一名5岁女童的尸体被发现,消息传出,军营炸锅,军方高层震怒,案子太恶劣,又牵扯军方,社会压力像一座山压下来,“0912专案小组”火速成立,反情报队亲自挂帅,唯一的任务:抢时间结案,别让舆论继续炸锅。
谁会成为那个“答案”21岁、即将退伍、性格内向,士兵江国庆被推到了聚光灯下,他不是警方最初锁定的目标,但上面需要破案,需要一个交代,江国庆就这样被选中,他被单独关押,不让睡觉。
强光24小时照着脸,电击棒的威胁一刻不停,审讯者把他逼到身心崩溃的边缘,唯一的出口,是一份违背真相的“自白”这就是他的“罪证”。
1997年5月,转机出现了,另一个案子的嫌疑人许荣洲,突然向警方坦白:“那小女孩是我杀的”他还说出了只有亲眼看到现场才能知道的细节。
换作任何一个正常的司法系统,这应该立即启动复查程序,但专案组没有,他们把许荣洲的“自白”定性为“精神不稳”的胡言乱语,直接排除。
1997年8月13日,桃园八德怀生基地,江国庆被押赴刑场,临刑前,他坚决不吃东西,他留下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18个名字。
2010年,江支安因病去世,14年的奔波、申诉、等待,压垮了他的身体,却没能让他亲眼看到儿子洗清冤屈的那一天,讽刺的是,就在他离世那年,转机出现了。
台湾监察机构介入调查,挖出了当年办案的层层漏洞,关键证据被重新检验,现代技术比对结果显示,现场木条上的半枚掌纹,与许荣洲完全吻合,女童身上的微量DNA,同样指向他,却彻底排除了江国庆,数据不会说谎,
2011年,司法机关正式撤销原判,宣布江国庆无罪,家属获得1亿318万新台币赔偿,创下当时台湾刑事补偿的最高纪录,迟来的正义,终于到了,但故事还没完,检方随后起诉许荣洲,法庭上,一个致命的问题浮现:那根关键木条,在保存和移交过程中“消失”了。
法院采纳辩护律师的观点:许荣洲的自白可能来自逼供,不能作为定罪依据,加上部分间接证据年代久远,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许荣洲无罪释放,更荒唐的是,他还因为被“错误羁押”拿到了刑事补偿金。
江国庆的冤屈洗清了,真凶却逍遥法外,这就是结局,而当年办案的人员,追诉时效成了拦路虎,无人被刑事追究,只有部分人承担了民事赔偿,一个21岁的生命,就这样因为草率调查、刑讯逼供、对不利证据的故意忽视而消逝。
一个父亲用14年换来的,只是法律上的一纸清白,案件最终推动了台湾在和平时期废止军事审判制度,成为司法改革的“学费”但对江国庆、对江支安、对那个5岁女童的家庭来说,再多的赔偿和制度改变,都填补不了那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这起案件给我们的最大警示是:为了破案效率牺牲程序正义和基本人权,只会制造更大的悲剧,正义,有时候只是法律上的清白,而真正的答案,永远无法被复制。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台男子涉嫌奸杀案被枪决 10年后发现是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