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女子去法院和丈夫办理离婚,法官跟她说,案件要签字,要两人单独进办公室,女子害怕,提前留了一手,果然进了办公室之后,房门被反锁,法官不仅对他言语骚扰,还不顾她的推脱,强搂她的腰,甚至触碰了她的隐私部位,还搂抱亲她,幸好女子留了一手。
门锁咔哒一声,2025年9月5日,山西吕梁某法院办公室。
承办法官吕某某把门从里面反锁了。他约当事人王女士来“补签字”,理由是离婚案有了新情况。
“补签个字需要锁门?”王女士心里咯噔一下。
七个月后,也就是2026年4月10日,行政立案通知书才送到她手里。泛黄的案卷之上,赫然书写着触目惊心的四个字——“强制猥亵”,那字迹似带着沉重的罪恶,无声地诉说着一段不堪的过往。
案发当天,距离王女士第一次在法庭上见到吕某某,刚好过去十天。八月廿六日开庭时,这位法官说话专业、态度严肃,王女士完全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九月五日那个陌生电话打进来时,吕某某自称是承办法官,说案子出了新情况,需要她跑一趟法院补签字。王女士没多想——法官找当事人,天经地义嘛。
但签字在哪儿不能签?
进了门,对方先拿案子当幌子跟她聊。交谈渐入佳境,不知不觉间,话题似脱缰之马,偏离了初始轨道,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奔去。吕某某的眼神老往她身上飘,说话也开始不正经。王女士接连往后退却,神情坚决,以行动表明态度;继而言辞明晰,果断予以拒绝。
门锁着,她出不去。对方还话里有话地暗示,案子怎么判跟她的态度有关。
一个人高马大的法官,把她堵在法院的办公室里,叫天天不应。
“我要接孩子”,她用这个借口才脱了身。
这份录音,后来成了这桩案子里最硬的证据。
按这个标准,吕某某的行为几乎条条对得上。反锁门是暴力控制,触碰隐私部位是猥亵,明确拒绝也有录音为证。
但案子立的是行政案件,不是刑事案件。
时光悄然流转,其间竟整整相隔了七个月的悠悠岁月。这七个月,似一条无形的长河,将前后两段时光清晰分隔。
这七个月里,调查在推进,程序在流转。直到今年四月,行政立案通知书才姗姗来迟。
从行政到刑事,差的不只是一张文书,而是“情节是否达到标准”。
更值得追问的是,一个公职人员,从接触当事人信息到单独约见,全程没有任何监督机制。法院的办公室,怎么就成了权力的真空地带?
王女士录下那段音频的时候,大概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想保护自己。没想到,这份证据揭露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失控,而是整个制度的盲区。
可他忘了,权力是用来守护正义的,不是用来猎艳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写得明白,公职人员犯罪,符合条件的,直接开除。
问题是,程序走得有点慢。
从九月到次年四月,七个月,足够发生很多事,也足够磨灭很多东西。王女士拿到立案通知书的时候,案子才算刚进处理阶段。
但至少,门锁上了就得有人开。有人在黑暗中举起手机录音,就有人在阳光下要求一个说法。
法院本该是最讲证据的地方。这一次,证据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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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