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太可恶了!
北京时间4月16日晚,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用中日文双语严正表态:“施泳临时代办:有报道称村田持刀是为了‘自决’,我想问,这是要帮他减轻罪责吗?下步,日方是不是还要说他有‘精神疾病’,进一步为他开脱呢?如果一个经过严格筛选进入自卫队的年轻官员,在接受培训短短几个月后就患上了‘精神疾病’,那我建议日方不妨对所有自卫队员进行检查鉴定,看看还有多少‘潜在病友’。”
日本当局此番行径,尽显毫无反省之心、毫无改过之意,更让人看清他们面对外交底线时的敷衍与傲慢。
这不是孤立事件。40天内,中国驻日使领馆接连遭遇三轮恐怖威胁,每一轮都带着明确的暴力指向,每一次都和日本自卫队背景深度绑定,却始终得不到日方的正视与彻查。
3月5日,自称由前警察和前自卫队员组成的人员寄送恐吓信,威胁要发动袭击、消灭在日“支那人”,使馆报警后日方未予重视,调查毫无进展;
19天后,现役陆上自卫队三等陆尉村田晃大携31厘米长的锋利刀具,翻墙强行闯入中国驻日大使馆,还威胁要“以神的名义”杀死中国外交人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闯馆仅6天,又有自称应急预备自卫官的人员通过网络发出炸弹威胁,声称在使馆安装了遥控炸弹,日本警方耗时近两小时才完成排爆作业。
面对这一系列严重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侵犯中国主权、威胁外交人员安全的恶性事件,日本当局全程避重就轻,始终不愿给出负责任的交代。
村田晃大作为经过严格筛选、接受专业培训的自卫队官员,持械强闯外交使馆,这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更不是所谓“自决”的借口——这种说法本质上是日方试图为恶性事件洗白、减轻罪责的拙劣托词。
而后续日本媒体和相关机构刻意渲染“精神疾病”的说法,更是让人不寒而栗:难道只要贴上“精神疾病”的标签,就能无视持械闯馆的违法事实,就能逃避对中国外交人员安全造成威胁的责任? 如果说村田晃大的行为是“个人极端”,那为何接连四起威胁事件,涉案人员都有或自称有自卫队背景?这绝非巧合。
中方已经反复敦促日方查清背后是否有系统组织,是否存在势力的授意指使,但日本防卫省全程沉默,相关调查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
截至4月16日,日方仅对事件表示“遗憾”,没有正式道歉,没有公开的严肃惩戒措施,甚至连案件核心的动机调查都含糊其辞。
4月14日,日本警方虽以违反《枪刀法》再次逮捕村田晃大,但这一罪名对应的处罚,根本不足以匹配强闯外交使馆的恶劣性质。
日本当局的敷衍,暴露的是对中国主权和外交人员安全的漠视,更是对国际法基本准则的践踏。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明确规定,使馆馆舍不得侵犯,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免受侵入和损害。
但中方就系列恐怖威胁事件与日本警方交涉近30次,始终未能推动有效调查,使馆周边的警卫力量虽有增加,但安全威胁从未真正消除。
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漠视还在持续升级。面对中方的严正质问,日本当局没有反思自身安保义务的缺失,反而试图通过“精神疾病”“自决”等借口转移焦点,掩盖事件背后的深层问题。
如果连自卫队这样的国家武装力量都无法管控内部人员,连外国驻华使馆的安全都无法保障,那日本所谓的“法治”和“秩序”,不过是针对本国公民的表面说辞,面对中国时就成了可以随意践踏的工具。
中国驻日使馆临时代办施泳的质问,字字戳中要害:如果自卫队官员培训几个月就会患上“精神疾病”,那日方是不是该对全体队员做一次全面检查?这不仅是对事件的追问,更是对日本当局处理外交争端态度的批判——他们不想解决问题,只想掩盖问题;不想承担责任,只想敷衍了事。
系列威胁事件还在发酵,中国驻日使领馆人员和馆舍安全仍时刻面临风险。日本当局必须清楚,外交底线不容触碰,国际法准则不容践踏。
任何试图为持械闯馆、恐怖威胁等恶性行为开脱的借口,都无法掩盖其恶劣本质。
中方已经多次提出严正交涉,再次强烈敦促日方加快查清系列恐怖威胁案情,依法严惩涉案人员,切实履行安保义务,向中方作出负责任的交代。
如果日本当局继续无视中方诉求,继续敷衍塞责、试图洗白,那由此引发的外交风险和双边关系裂痕,只能由日方全权承担。中国维护主权和外交人员安全的决心坚定不移,不会因为任何国家的敷衍而动摇。
日本当局该醒醒了,别再用拙劣的借口掩盖错误,别再做无视外交底线、践踏国际法的事,否则最终付出代价的,只会是日本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