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1991年4月13日,乌鲁木齐市委作出决定。全市在“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礼貌的乌鲁木齐人”活动中实行责任制,市级5套班子的领导分4个组同时在4个区开展工作,并要求各区(县)领导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同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实施《乌鲁木齐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







上世纪1991年4月13日,乌鲁木齐市委作出决定。全市在“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礼貌的乌鲁木齐人”活动中实行责任制,市级5套班子的领导分4个组同时在4个区开展工作,并要求各区(县)领导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同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实施《乌鲁木齐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