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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这话能冲上热议,根子不在“大家不想做好事”,根子在“做好事太容易倒霉”。近一两年,类似事一件接一件冒出来。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2025年9月湖南尹先生的遭遇,他带儿子去医院看病的路上,看到一位推车老人摔倒,没多想就上前扶了一把,这本是件积德行善的事,没想到却成了他长达十几天的噩梦。

老人家属一口咬定是尹先生撞的人,张口就要3万块赔偿,还威胁说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把尹先生逼得精神恍惚,班也没法上,天天四处奔波找证据,就为了自证清白。

最后还是在一处隐蔽的角落里找到了监控,才证明自己的电动车和老人的自行车压根没接触过,真相大白后,老人家属就扔下一句“对不起”,拍屁股走人了,连尹先生请假找证据的误工费、交通费都没提一句,更别说赔偿他这些天的精神损失了。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们都炸了锅,不是骂老人家属,更多的是共情尹先生,毕竟这种事太有代入感了,谁也不敢保证自己哪天遇到老人摔倒,好心帮忙后不会落得同样的下场。

很多人都说,尊老爱幼是咱们的传统美德,怎么现在大家都变得这么冷漠了?其实真不是冷漠,是被一次次的“好心没好报”伤透了心。

就拿尹先生的事来说,他本来是出于善意,结果呢?十几天精神恍惚,耽误工作,花了不少钱找证据,最后只换来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这种委屈换谁都受不了。

更可气的是,有些老人和家属,明明知道不是人家撞的,还是要讹人,说白了就是觉得“有枣没枣打一竿子”,反正讹成了就赚一笔,讹不成也没什么损失,大不了道个歉,这种投机取巧的心理,才是最让人反感的。

这也是关键所在,讹人的成本太低,而维权的成本太高。

尹先生为了自证清白,花了十几天时间,跑遍了事发周边,找遍了监控,要是没有那处隐蔽的监控,他可能到现在都洗不清冤屈,甚至可能真的要被迫赔偿。

而讹他的老人家属,不用花一分钱,不用费一点力,只要张口要钱,就算最后没拿到,也不会有任何损失,这种情况下,难免会有人心存侥幸,觉得讹人没什么大不了的。

李玫瑾教授的建议,就是要打破这种僵局,她建议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按敲诈勒索起诉,就算不能判刑,也要高额罚款,这其实就是要提高讹人的成本,让那些想讹人的人知道,讹人不仅拿不到钱,还可能要被罚款,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样他们才不敢轻易动歪心思。

说句实在的,这种建议真的太有必要了,你想啊,如果讹人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谁还敢冒着被罚款、被判刑的风险去讹人?到时候,大家扶老人的时候,就不用再小心翼翼地录视频、找证人,不用再担心被讹,做好事也能放心大胆地做。

其实,大多数老人都是善良的,讹人的只是极少数,但就是这极少数人的行为,破坏了整个社会的信任,让大家不敢再轻易做好事。

有一些老人,可能是摔倒后脑子不清醒,误以为是被人撞的,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但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讹人,至少要先弄清楚事实,不能凭着自己的猜测就冤枉好人。

还有些老人的子女,为了钱,故意教唆老人去讹人,这种行为就更过分了,他们不仅践踏了别人的善意,也丢了自己的脸面,甚至可能触犯法律。

有人可能会说,对老人太严厉不好,毕竟他们年纪大了,但我觉得,尊老爱幼是美德,但不能惯着那些不讲理、讹人的老人,该严惩就得严惩。

你对讹人的老人宽容,就是对好心人的伤害,就是在纵容这种不良风气。

试想一下,如果每个讹人的老人都能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讹人事件就会越来越少,大家也会越来越敢做好事,社会也会变得越来越温暖。

李玫瑾教授的建议,之所以能引发这么大的热议,就是因为它戳中了社会的痛点,解决了大家“做好事怕倒霉”的顾虑。

现在的社会,不是缺少善意,而是缺少保护善意的机制,缺少对讹人行为的严惩。

如果能把李玫瑾教授的建议落到实处,对那些拿不出证据就讹人的老人,按敲诈勒索严惩,高额罚款,甚至判刑,那么我相信,扶老人被讹的事件会越来越少,大家也会重新敢做好事、愿意做好事。

其实,大家并不是不想做好事,谁不想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伸一把手?谁不想做个善良的人?但前提是,做好事不能让自己倒霉,不能让自己的善意被践踏。

所以说,李玫瑾教授的建议真的很有必要,不仅要严惩讹人者,还要完善相关的保障机制,比如让救助者被讹后,能顺利追偿自己的损失,比如进一步推广杭州的举证倒置规则,让救助者不用再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自证清白。

只有这样,才能让好人没有后顾之忧,才能让善意得到保护,才能让“扶不扶”的纠结,变成“敢不敢”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