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北京,一女HR裁了一名怀孕4个月的女员工,给了N+1补偿后,对方签字走人了,谁料

北京,一女HR裁了一名怀孕4个月的女员工,给了N+1补偿后,对方签字走人了,谁料1年过去,女员工突然走仲裁,说当初公司是胁迫她签署协议的,要求返岗外加赔偿,而HR当时一句“走了对你和孩子都好”的录音成了证据。事发后,公司让女HR站出来背锅,这让她觉得很委屈。


一份协议,两名签字人,经过一年后却成为仲裁庭上的争议焦点。

北京的一位HR在处理去年的裁员时,未曾想到会因这次看似平常的谈话而陷入法律纠纷,她在与一位怀孕四个月的女性员工沟通时,提到“离开对你和孩子都好”,这句话在此后的仲裁中被视为“胁迫”的证据。

事情发生在去年,公司进行组织结构调整,裁员名单上有该名怀孕员工,HR按照公司流程,与她进行讨论,提出了N+1的补偿方案。

在整个过程中,女员工没有表现出过激情绪,顺利签字、领取补偿后离开,HR感到如释重负。

在离开之前,HR的一句关心话语,在一年后却成了她的法律麻烦,女员工凭借产检记录和录音,向劳动仲裁申请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额外赔偿,声称自己是在被逼迫下签字的。

仲裁委员会随即联系了HR,让她准备答辩材料。

更令人失望的是公司的反应。虽然老板口头表示要“全权处理”,但实际上却希望HR独自承担责任,公司法务审查后指出,签字的流程存在问题,HR作为经办人可能需要承担后果。

HR明白自己只是执行者,补偿方案和裁员名单均由公司管理层决定,自己只是负责将这些信息落实到合同中,现在出了问题,公司却需要一个替罪羊,她正好处于这个位置。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案例并不站得住脚。《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根据第40条和41条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公司愿意支付赔偿,只要员工没有严重违纪,单纯的“架构调整”也不是合法解除的理由。

录音的影响在于,它模糊了“协商”和“胁迫”的界限,HR的“为你好”被解读为利用孕妇身份施压,迫使她妥协。

律师分析认为,这段录音在仲裁庭上极具杀伤力,加之孕期裁员的敏感性,公司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一旦败诉,为了自身利益,公司必然会将所有责任推给“具体经办人”。

让HR承担责任并无实质意义,法律上,用人单位才是责任主体,而非个人责任,只要辞退发生在孕期且没有合法理由,就属于违法解除,协议有可能被撤销,公司不仅需要补发工资,还要恢复劳动关系。

这起事件的可怕之处在于其示范效应。当“怀孕员工被裁→签字拿钱→一年后反悔仲裁”成为普遍现象时,公司将更加谨慎。

根据智联招聘数据显示,超过六成女性在求职时被询问婚育状况,此类事件增多,导致育龄女性的就业环境愈加严峻,面试时可能被拒绝,入职前需签署更严格的承诺书,甚至“备孕期女性”成为招聘黑名单。

HR在行业初入时,师父曾说过一句话:“HR是公司的盾牌”,此时她真正领悟到这句话的深意:当保护公司利益的盾牌遭遇尖锐的矛盾时,员工的角色可能会被轻易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