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大了!福建福州,女子卖房,收了51万定金并签了合同,结果10天后接到通知房子要拆迁,女子倒把一耙说中介和买家欺诈,要求撤销合同。买家反诉要求女子返还51万定金,并支付赔偿30万元。然而判决结果一出来直接让人傻眼了。
2023年9月,福州台江区的张女士手头紧,想把闲置的房子卖掉换点钱,通过中介她很快找到了买家李先生,李先生看起来特别有诚意,说是为了孩子上学才买房,张女士也急着出手,两人一拍即合,唯一的麻烦是,这套房还压在银行手里,欠着51万贷款没还清。
李先生倒也爽快,既然迟早要付钱,先给51万帮她解押也合理,合同签完,钱当天就到账了,谁也没想到,合同才签了10天,就出事了。
当地政府突然宣布要拆迁,张女士那套房刚好在范围内,按当地的补偿标准,拆迁款比卖房价高出一大截,张女士肠子都悔青了,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李先生和中介是不是早就知道要拆迁,故意编个孩子上学的借口来骗她。
她直接给李先生发了份律师函,指控对方恶意欺诈,要求解除合同,李先生找她理论,张女士态度特别横,死活不配合过户,李先生气坏了,一纸诉状把她告到台江区法院,他要求解除合同、要回51万,还要张女士按合同赔30万违约金。
打官司过程中,张女士主动把51万还了回去,李先生于是撤销了要回房款的诉求,但坚持要那30万违约金,张女士也不甘示弱,提起反诉咬定对方构成欺诈,法院一查,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房子拆迁的信息是公开的,政府正式公告发布之前,李先生和中介根本不可能知道张女士的房子要拆,更不知道啥时候拆,再说李先生说是为了孩子上学才买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理由了,这种需求反而会让卖方占主导地位,怎么能算骗人呢。
张女士说李先生编造购房理由骗她签合同,这得有证据,可张女士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卖不卖房是张女士自己拍板的,说别人骗她,根本站不住脚,李先生按合同约定老老实实付了51万,张女士拿钱解押之后,却翻脸不认人,拒绝配合过户。
这违反了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根本违约,最后法院拍板:张女士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乖乖赔偿李先生30万违约金,这事儿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房屋买卖是严肃的法律行为,合同一旦签了,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不能因为后来发现吃亏了,或者看到别人得利了,就想撕毁合同跑路,张女士看起来是因为拆迁错过了高额补偿款,但说到底,是被自己的贪婪和失信给毁了,她以为靠耍赖、诬告别人就能保住拆迁利益,结果付出了惨重的经济代价。
法律从来不会偏袒不守信用的人,契约精神是市场交易的基石,如果人人都能因为利益变化就随意撕毁合同,那房屋买卖市场不就乱套了吗,张女士的结局,完全是她自己作的,房款要全部还回去,还得赔一大笔违约金,真是亏到姥姥家了。
任何想违背合同、投机取巧的行为,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老老实实讲信用,才是做生意最靠谱的选择。信息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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