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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这日子一天也过不下去了!求您开恩,判我们离了吧!” 您瞅瞅,大清乾隆年

“大人,这日子一天也过不下去了!求您开恩,判我们离了吧!”

您瞅瞅,大清乾隆年间,江宁知县的衙门大堂上,一男一女跪在下面,磕头如捣蒜。这要是搁现在,两口子过不下去上民政局,那是家常便饭。可在那个年代,主动跑到父母官面前求“判离”,那简直是比现在上电视调解还稀罕的事儿。

何况,今儿坐堂的,还是那位风流才子、最懂人间情爱的袁枚袁大才子。这案子,有看头了。

袁枚抬眼往堂下一瞧,先是一愣,心里直犯嘀咕:好家伙,月老这是喝了多少假酒,才拴出这么一对儿?

那男的,名叫宗惠卿,报上年纪说是二十郎当岁,可那模样,说四十都有人信。身量不高,弓腰塌背,脸上坑坑洼洼跟翻开的石榴皮似的,说话还瓮声瓮气带着点磕巴。往那儿一蹲,真是癞蛤蟆趴脚面——不咬人它膈应人。

可再看他身边那女子段氏,嘿,那真是从头到脚透着一股水灵劲儿。柳叶眉,含情目,虽然此刻哭得是梨花带雨,可那份身段和姿态,真是粉妆玉琢,站在那里就跟一幅画儿似的。

这俩人跪一块儿,真应了那句老话:“骏马驮着痴汉走,巧妻常伴拙夫眠”。袁枚心里大概有了谱,拿起惊堂木轻轻一拍,问道:“你们二人,为何执意要离?如实道来。”

那宗惠卿本就嘴笨,憋得脸红脖子粗,好半天才挤出一句:“大人……她、她好淫!心思根本不在家里!”

段氏一听这话,气得浑身发抖,也顾不上体面了,啐了一口反驳道:“青天大老爷,您听听他说的这是人话吗!我段氏自打进了他家门,上孝敬公婆,下操持家务,哪一点不尽心?反倒是他,胸无点墨,言语粗俗,除了喝酒发愣,就是拿我撒气。我们是话不投机半句多,这日子过得比黄连还苦三分!”

一个是武大郎似的丈夫,觉得自己掌控不住漂亮媳妇儿,疑心生暗鬼;一个是潘金莲般处境的美娇娘(这里可没西门庆的事儿),满心的委屈和嫌弃,觉得精神上没共鸣。这不就是活脱脱的冷暴力和精神内耗吗?

俩人越说越激动,公堂之上吵得不可开交。袁枚也不着急,就那么捻着胡须听着。他听明白了,这俩人之间没有深仇大恨,更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奸情,纯粹就是不般配。是那种从皮囊到灵魂,全方位无死角的不般配。硬凑在一起,就是互相折磨,早晚得出大事。

底下的师爷一个劲儿地给袁枚使眼色,那意思很明白:大人,按咱大清的规矩,“劝和不劝离”,这口子不能轻易开啊。

可袁枚是谁?那是写出《随园食单》的老饕,是主张“性灵”的大诗人。他最恨的就是那些虚头巴脑、扼杀人性的条条框框。在他看来,把一对怨偶强行绑在一起,那才是最大的不仁。

他略一沉思,提起笔来,笔走龙蛇,一篇足以载入史册的判词一挥而就。这判词要是翻译成咱们现在的大白话,那叫一个通透!

他写道:谈到夫妇,应是两情相悦;议及家庭,自然责任攸关。 (你们俩这情况,我看不是谁好淫谁粗俗的事儿,根本就是尿不到一个壶里。一个心里窝着火,一个眼里冒着冰,水火不容,何必同床异梦?既然心都冷了,强扭着夫唱妇随又有啥意思?)

捆绑不能成夫妻,强迫只能是怨偶。不如解开绳索,各自称心!

这句话简直是石破天惊!在那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年代,袁枚这是公开打脸那些迂腐的教条。他的潜台词是:人的感受,比所谓的规矩更重要。既然错了,就及时止损。

最后,他大笔一挥,判道:判其离异,永息争执。破镜不再重圆,覆水岂能收拾。从此以后,卿卿我我,各散五方;是是非非,一朝了断。望各结良缘,永偕佳偶,爱护家庭,勿蹈覆辙。

这意思就是:你们俩的缘分到此为止,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以后擦亮眼睛,找个真正合适的人,好好过日子,别再来衙门烦我了!

故事到这儿,算是有了个痛快的结局。咱们今天回头看这事儿,是不是得给袁枚袁老爷子点个大大的赞?

在那个婚姻全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赌命游戏里,多少人一辈子就活成了宗惠卿和段氏,在冷漠和嫌弃中耗尽一生。袁枚这一纸判词,判得不仅仅是一桩离婚案,更是判出了一份对人性的尊重,对情感的承认。

他用自己的权力,给那段“会作天”的老天爷打了个补丁。

咱们现在常说“婚姻自由”,觉得离婚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可看看三百年前的这桩公案,就该明白,我们今天能大大方方地讨论“三观不合”、“没有共同语言”,然后选择和平分手,是多么来之不易的进步。

最后,我想把袁枚判词里最精华的那句,再念给您听一遍,也留给各位看官咂摸咂摸:

“捆绑不能成夫妻,强迫只能是怨偶。”

这事儿,搁三百年前是真理,搁今天,依然是警钟。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评论区唠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