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的案子要从1994年说起。
那年10月,17岁的孙小果伙同几名无业青年,在昆明环城南路驾车游荡,光天化日下将两名女青年强行拉上车实施轮奸。
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这本该是第一次直面法律威严,但他没有等到那一天。他的母亲孙鹤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民警,和继父李桥忠,时任五华分局副局长,开始了一场精心策划的“救子行动”。
他们向办案部门提供虚假患病证明,盘龙分局部分领导和干警徇私枉法,违规办理取保候审。
1995年12月,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三年后,这对父母又成功办理保外就医,导致他自始至终没被收监过一天。
一个从未坐过一天牢的强奸犯回到街头会做什么?
1997年4月到6月,短短三个月内,孙小果以劫持、暴力胁迫手段,在茶苑楼宾馆等地先后强奸四名女性,其中两人15岁,一人17岁,还有一名未满14岁的幼女。
同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同伙又在公共场合挟持两名17岁少女,用竹筷和牙签刺扎其中一名女孩的乳房,用烟头烙烫手臂,致其重伤。
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孙小果死刑,立即执行。
所有人都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但所有人都错了。
1999年3月,云南省高院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虽然这次改判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但并未发现徇私枉法情节。
2003年,孙鹤予因包庇孙小果在1994年的强奸犯罪,被判五年刑满释放后,又一门心思开始捞人。
孙鹤予和李桥忠的“二次捞人”更加疯狂。
李桥忠此时已当上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局长,他辗转托人结识了时任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的秘书袁鹏,送上3万元请袁鹏给省高院院长赵仕杰“打招呼”。同时,他们找到省高院立案庭庭长田波——李桥忠打听到田波和自己是战友,托人约饭,分两次送上10万元。
立案关之后是审判关,他们又向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行贿超过10万元。
2007年9月,云南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孙小果的刑期由死缓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这还不够。
为了让儿子尽早出狱,李桥忠夫妇同时又开始在监狱里捞人。
李桥忠找到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罗正云,两人是老乡加战友,罗正云不顾原则答应“帮忙”。多名监狱管理人员在授意下违纪违规,孙小果每月考核满分,连续七年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接连获得减刑。
更荒唐的是,孙小果在狱中“发明”了“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获实用新型专利,被认定为“重大立功”再次报请减刑。
事实上,井盖图纸是孙鹤予托人从外面带进去的,模型由同监犯人制作,孙小果的设计陈述材料经鉴定根本不是本人笔迹。专案组审讯时给他纸笔让他画,“照着画他都画不出来,很尴尬,就沉默”。
值得注意的是,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纪委书记何绍平在减刑过程中多次反对,认为不符合规定。他说:“我坚持不同意,我不图什么,我必须要依法。”正是因为何绍平的反对,罗正云等人只好将孙小果转到第二监狱,绕过何绍平继续操作。
2010年4月11日,孙小果刑满释放,实际服刑仅十二年零五个月。
之后,他化名“李林宸”,摇身变成多家企业股东,在昆明经营酒吧,成了夜场里有头有脸的“大李总”。如果他夹着尾巴做人,或许还能继续隐藏,但一个视法律为无物的恶徒永远不会收敛。
2018年7月21日晚,昆明官渡区温莎KTV,几名空乘人员酒后争执。
一名空姐拨通孙小果电话。很快,一群刺着纹身的人冲进KTV,带头的正是孙小果。他抬腿猛踢一名男子腹部,当场踢裂对方膀胱。
他确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果然,取保候审、达成和解,一切都在按他的预期发展。
但他没料到,一场席卷全国的扫黑风暴已经来临。
2019年3月,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在办理这起故意伤害案时,“孙小果”三个字引起工作人员警觉。办案民警诧异:“应该是死刑已经执行的,怎么他没死啊?”
2019年5月,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要求对孙小果案一盯到底。
真相迅速浮现。
那张被孙小果父母编织了二十多年的“保护伞”被连根拔起,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院公开宣判,维持1998年一审判决中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与出狱后新犯罪行合并,决定执行死刑。
孙小果案之所以让人愤怒,不是因为它复杂,恰恰是因为它太简单了。
一个普通民警、一个区里的副局长,放在整个官僚体系里算不上大人物,却能把一张死刑判决书变成废纸。他们靠的不是什么高深手段,就是请客吃饭、攀战友老乡、塞红包送礼——这套人情社会的套路,竟然管用了二十多年。
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了一句很实在的话:“中间只要有一个人是严格执法,他的这个事情就走不下去,每一个人都松这么一个小口子,最后就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有人说,这个案子,真正值得记住的是何绍平在所有人都松口时说的那句“我不同意”。制度能不能起作用,说到底还是看人,如果每个环节都有何绍平这样的人守着,孙小果根本走不出监狱大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