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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发布对《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发布对《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5月22日。
在《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这个《办法》的主要内容共17条,包括高校学费采取学年学费与学分学费相结合的办法收取,高校可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外,按学生辅修,微专业,重修重考的学分数收取学分学费等。
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明确了学分学费标准计算公式为:学分学费标准=专业学年制年学费标准x基本学年制年数÷专业总学分。
另外,在第六条明确了在修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者不再收取学分学费。学生提前取得毕业资格的,按学年制交纳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