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不是天然长出来的概念。说是这么说,不过人类从来都有婴儿、幼崽、少年,也从来都知道孩子身体小、力气弱、经验少。
但真正晚出现的,不是孩子本身,而是“儿童”这个被单独保护、单独教育、单独想象的社会身份。
法国历史学者菲利普·阿里耶斯在1960年的《童年的世纪》中提出过判断:现代意义上的童年,并不是从古至今都一样存在,而是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
然而,他的说法后来受到很多批评,尤其是“中世纪没有童年”这句话太容易被理解成古人不爱孩子,或者古人完全不区分孩子和成人;但更稳妥的理解是,过去社会对孩子的分类方式、期待方式和今天不同。
这一区分很关键。说“儿童概念不是一开始就有”,不是说古人看不见孩子,也不是说父母天然冷血。父母会疼爱孩子,会为孩子夭折悲伤,这些都不难理解。
问题在于,一个社会是否把孩子看成一种特殊人群:他们应当远离成人世界,应当主要待在学校里,应当被保护免受某些语言、劳动、性、暴力和市场规则的侵入。这套东西,才是现代儿童观的核心。
实际上,在很多前现代社会里,孩子一旦过了极幼小阶段,就更早进入成人世界。跟着家里劳动,听成人聊天,看成人处理纠纷,学习手艺,承担家务,甚至很早被安排进学徒、仆役、农事和家庭经济之中。
孩子一直在那里,变的是成人看待孩子的眼睛。真正要警惕的,是把这种历史形成的眼睛,误认成永恒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