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面对着堆积如山的美国大兵的棺材,国会的老爷们罕见的硬气了一回,咬牙切齿的通过了战争权利法案。
这个法案其实就是贯彻美国宪法,即宣战的权利属于国会。
而对总统的妥协是,他作为三军司令可以先打个60天,然后撤军不方便,可以再延长30天。
所以基本上二战后的热战都在90天以内结束。
这肯定不是之前学法出身的总统或者他的幕僚们不会卡 bug,主要还是因为他们要脸。也知道战争权力法案的背后,实际上是美国良家子的尸体。
而川皇则直接把它当成了一个游戏,对国会宣布对伊朗的战争行动终结。。。
而在海湾,仍然美军重兵集结。撤军的迹象是一点没有,如果你不考虑洗房可以放火的话。
所以川皇完全可以再开一个60天,然后再终止,然后再开。。。
没有完美的制度,任何制度都是需要人来守护的。
富兰克林说,他为美国留下的最伟大的东西是共和。
只不过他加了一个条件:
if you can keep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