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陕西西安,3名男子和一名女子为赚钱,居然想出了以卖淫为诱饵,诱骗17岁少年上门,随后众人以持刀恐吓、皮带抽打抢劫钱财,当场抢走1850元。然而,天网恢恢,4人很快被警方抓获归案,法院判了。
这是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真实事件。
案发时,19岁的男子叶某、王某、杨某和17岁的女孩门某租住在西安一处出租房内,几人整日无所事事,没有正经的营生和生活规划。
去年3月18日这天,叶某左思右想,提出让门某以卖淫为借口,引诱嫖娼人员到出租屋,再联手索要对方财物谋利。
其余三人听后,没有丝毫犹豫,当即点头同意。
于是,当天凌晨4时许,17岁的男子何某,在门某的诱骗下,来到出租屋内。
此时,叶某、王某、杨某早已躲在楼层拐角伺机行动,何某进屋仅几分钟,门某便悄悄发送消息通风报信。
收到信号后,叶某和杨某手持未开刃砍刀,王某拿着两把刀鞘,径直冲进房间,四人联手对何某拳打脚踢,还用皮带抽打、持刀恐吓,逼迫他交出钱财,最终当场抢走了1850元。
直到当天上午8点,何某朋友发现联系不上他,便选择了报警。
上午10时许,叶某4人准备带何某离开时,正好偶遇其朋友,双方发生争执。
警方随后及时赶到,将四人全部抓获。
到经鉴定,何某体表多处挫伤,构成轻微伤。
在案发后,王某和杨某的家人,分别替孩子向何某赔偿了6000元,取得了何某的谅解。
评析:这起案件的发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十多岁的年纪,正值青春年华,却因为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无论他们有什么理由,都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1、毫无疑问,4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
即便门某当时仅有17岁,但按照法律来讲,抢劫行为属于严重的暴力性犯罪,已满16周岁就要为此担责。
但因为门某系未成年人,其案件必须要另案处理。
2、剩余三人属于共同犯罪,他们暴力侵害未成年人何某,在封闭空间长时间恐吓施暴,社会危害性极大。
3、根据《刑法》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综合考量三人归案后如实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加上王某、杨某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最终以抢劫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王某、杨某各获刑3年2个月,三人同时并处金额不等的罚金。
这样案件的发生值得让人深思:
这些年轻人敢无视法律、铤而走险,说到底是从小缺少正确引导,没有树立起规则意识和法律底线,是非不分,最终既伤害了他人,也无疑毁了自己的青春。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的管教和引导至关重要。
疏于管教、一味放任,看似是给了孩子自由,实则是把孩子推向错误的深渊,直至触碰红线,付出惨痛代价。
青春与人生都无法重来!
不管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都要敬畏法律、守住底线。而身为父母,则更要担起教育引导的责任,别让家教的缺位,毁掉孩子的一生。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注:图片仅供示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