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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西湖景区里的鸳鸯是景区的一道景观,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只可以观赏

浙江杭州,西湖景区里的鸳鸯是景区的一道景观,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只可以观赏不可随便乱抓,何况有一群自发组织保护鸳鸯的义工,而有一游客看着可爱的鸳鸯,心生歹念,看看四周无人,就随手抓了一只放在一个塑料袋里,准备离去,却被一位义工发现,上前阻止时,对方还狡辩是自己买的小鸭,这时候有人报警,涉事游客不会想到,他的麻烦大了。

西湖的鸳鸯是出了名的风景,每年都有不少游客特意赶过来拍照,这些小家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平时有不少义工轮着在湖边巡逻看护,就怕有人不懂规矩伤着它们,没想到真有人敢伸手去抓。

那天是个工作日,湖边游客不算特别多,有个男的逛到鸳鸯常活动的岸边,盯着水里游的鸳鸯看了半天,瞅着周围人没注意他,突然就弯下腰伸手,一把捞住了一只落单的小鸳鸯,动作快得很,掏出来个提前准备好的塑料袋就把鸳鸯塞进去,往包里一揣就要走。

他刚转身没走两步,就被过来巡查的义工拦了下来。

义工老远就看见他动作不对劲,跑过来就问他是不是抓了鸳鸯,那男的还嘴硬,说袋子里是自己刚在外面买的小鸭子,跟景区没关系。

义工天天跟鸳鸯打交道,哪能分不清鸳鸯和鸭子,当场就让他把袋子打开看,男的磨磨蹭蹭不肯,周围慢慢围过来不少游客,有人直接掏出手机报了警。

警察到了之后一查,袋子里装的确实是西湖的野生鸳鸯,当场就把人带走了。那男的直到坐上警车都没反应过来,觉得不就是抓了一只鸟嘛,大不了批评教育罚点钱就完事了,完全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

按照法律规定,抓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不是小事,轻则罚款拘留,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留下案底不说,对自己以后的工作、孩子的升学就业都有影响。

为了一时兴起抓只鸟,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说穿了就是吃了法盲的亏。

很多人去景区玩,总觉得看见好看的花摘一朵,看见可爱的小动物抓一下,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根本没意识到这些行为早就踩了法律的红线。

就像西湖的鸳鸯,看起来普普通通,实际上早就被纳入保护名录,别说抓回家养,就是故意惊吓伤害都要负责任。

这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出门玩别只顾着自己开心,多看看景区的提示牌,不清楚的事别瞎做。

平时也多学点基本的法律常识,别等犯了错被处罚了,才哭着说自己不知道,到时候说什么都晚了。

本来好好出来旅游,最后因为一时糊涂背了处罚,不仅行程全毁,还留下了抹不掉的违法记录,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得慌。

说白了,对自然、对法律多存点敬畏心,比什么都强。

不管是出去玩还是平时过日子,对身边的自然万物多存点敬畏心,不懂的事多问两句,别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总没错。

要是人人都看见喜欢的就往自己兜里揣,那景区的花早被摘光了,野生的动物也早就没影了,最后大家出来玩什么都看不着,受损的还是咱们自己的利益。

《刑法》第341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次案件中,男子猎捕的鸳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经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其“不知道是保护动物”的辩解不影响违法性认定,最终将根据涉案保护动物级别、行为情节等承担相应刑事或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