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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男子酒后在KTV消费时,见一女服务员长的漂亮,给了对方5000元将对方约到

河北,男子酒后在KTV消费时,见一女服务员长的漂亮,给了对方5000元将对方约到酒店开房,在酒店与对方发生关系后,在对方穿衣服准备离开时,又拍摄了对方的照片,抢走了对方的手机,让对方再次与自己发生了一次关系。随后,男子依旧没有满足,还想让KTV女服务员陪自己,而KTV女服务员因急着回家,手机也不要了,直接逃离酒店。男子随后一气之下使用KTV女服务员的手机把KTV女服务员尚未接受的5000元退还给自己。事后,KTV女服务员报警,男子悲剧了!

这事是河北赞皇法院公开判决的真实案件,发生在去年 12 月的一个凌晨。41 岁的栗某当晚喝了不少酒,在县城 KTV 消遣的时候看上了当班的女服务员曹某,当场就转了五千块过去,约着对方去酒店开房。一开始这就是桩双方默认的有偿交易,虽说从根上就不合法,但说到底还属于治安处罚的范畴,闹不到坐牢的地步。

到酒店之后,两人按约定发生了关系,事情到这儿本就该收尾了。曹某穿好衣服准备回家,栗某却越想越觉得不划算,觉得五千块花得太快,没捞够本。他先是趁着对方穿衣的时候拍了照片,又一把抢过曹某的手机攥在手里,明摆着拿隐私和人身自由当筹码,逼着对方再陪自己一次。孤立无援的曹某手机被抢、把柄落在人家手里,心里又怕又慌,实在没别的办法,只能被迫妥协了第二次。

就这栗某还不知足,缠着人家不肯放她走。曹某眼看耗下去没个头,也顾不上手机了,趁着他松懈的时候拉开房门就往外跑,连头都没敢回,只求能赶紧脱身。换正常人这时候要么追上去,要么赶紧收拾东西跑路,可栗某的脑回路偏偏清奇,他拿着曹某落下的手机,第一时间盯上了自己转出去的那五千块。

他翻了翻转账记录,发现曹某还没来得及点收款,这笔钱还挂在待接收的状态。他心里还暗自庆幸,觉得钱没进对方钱包,自己退回来根本不算事儿,说白了就是 “没花出去的钱,本来就是我的”。抱着这种法盲的想法,他拿着曹某的手机操作了拒收,把五千块原路退回了自己的账户,一分钱没花还占了便宜,说不定还在心里夸自己会过日子。

可他这点小聪明,在法律面前根本站不住脚。曹某脱身之后立刻报警,一开始警方是以强奸罪立案的,毕竟有抢手机、拍照片胁迫的情节,怎么看都像是违背妇女意愿。但随着调查深入,因为双方事前有明确的有偿交易约定,第二次的胁迫行为从证据上看,还没达到强奸罪要求的 “完全压制反抗” 的程度,最终没能按强奸罪定罪。

很多人看到这儿可能觉得他捡了便宜,可法律的红线远不止一条。检察院最终以盗窃罪对他提起了公诉,这也是很多人最纳闷的地方:自己转出去的钱退回来,怎么就成盗窃了?其实核心逻辑很简单:微信转账一旦发出,这笔钱的支配权就归了收款人,对方什么时候收、收不收都是人家的权利,你没经过同意私自拿人家手机操作退款,本质就是秘密窃取他人可支配的财产,和偷人兜里的现金没有区别。

五千块的金额刚好达到了河北盗窃罪 “数额较大” 的标准,足够判刑。最后法院考虑到他归案后坦白认罪,还主动赔了曹某一万块拿到了谅解,最终判了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两千元,那五千块嫖资也被依法没收。算下来他这一趟不仅没占到半分便宜,反倒搭进去一万多,还留下了终身的刑事案底,以后找工作、办正事处处受限,连家庭后辈的相关审查都要受影响。

说来说去,这人栽就栽在贪心和法盲上。总觉得耍点小聪明就能钻法律的空子,总觉得游走在灰色地带没人管,可天底下从来没有白占的便宜,你每多踏一步红线,就要多承担一分后果。本来只是件不大不小的丑事,愣是自己一步步升级成了刑事案件,得不偿失这四个字,放在他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