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4个子女有协议,大儿子养母亲,小儿子养父亲,父亲离世,小儿子觉得任务完成了,不管母亲,大儿子觉得赡养母亲压力大,就把母亲送到小妹那里,让她暂时照顾,结果小妹把母亲送回来,大哥把门锁都换了,拒绝让母亲回来,母亲只好跟着小女儿生活了7年,大儿子小儿子大女儿不闻不问,终于90岁的老太,起诉了三个子女。
罗老太今年90岁,湖北恩施利川人。她和已故的丈夫一共养育了四个孩子,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今年69岁,大女儿61岁,小儿子57岁。
早些年,四个子女坐在一起商量父母的养老问题,达成了一份家庭协议,家里的房产和土地全由两个儿子继承,条件是大儿子负责给母亲养老送终,小儿子负责给父亲养老送终。大女儿和小女儿没有分到任何家产,也就没有给她们分配具体的赡养任务。当时大家都觉得这样很公平,谁拿了家产谁就承担养老责任,两个儿子也都各自履行了承诺。
可这份看似公平的协议,根本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后来罗老太的老伴因病去世了,小儿子觉得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两手一摊,说:“我负责养我爸的,人走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现在没有义务管老太太。”在他看来,赡养母亲这件事从此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了。
大儿子这边呢,原本一直在照顾母亲,但他自己也扛不住了,69岁的年纪,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经济状况也不好,一直跟着自己的女儿过日子。一边是年迈多病的母亲需要贴身照料,一边是自己的女儿为了照顾奶奶搭上了精力、时间和金钱,大儿子心里满是愧疚,觉得自己把女儿给拖累了。
这么大岁数了还要连累自己的女儿,他实在心疼,思来想去,大儿子把目光投向了四个孩子中年纪最小的小妹,小妹当时在外面打工挣钱,既没有分到家产,也没有被分配赡养义务。可大儿子还是想了个办法,他对小妹说,自己临时有事,能不能先把老妈送到她家住几天。
小妹念着母女亲情,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把老母亲接回了家,好好伺候着,可等她想把母亲送回大哥家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哥家的门锁换了。大儿子干脆利落地关了门,说母亲从此以后归小妹管,跟他没关系了。
小妹当时气得不行,恨不得指着鼻子骂大哥几句,可是回头看看90岁的老母亲躺在家里,眼巴巴地望着晚辈,那个心碎的眼神让人实在狠不下心。这个小女儿硬是咬牙把这口气咽了下去,把老母亲又接了回去。
这一接,就是七年多,整整七年多,小妹再也不能出去打工挣钱,母亲身体不好,生活起居需要人照料,上下楼都要人背。小妹一个人扛起了所有责任,哥哥姐姐们不仅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也很少来探望。大儿子、小儿子、大女儿,对老母亲不闻不问。
无奈之下,罗老太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她要求两个儿子和大女儿支付2019年1月到2026年1月期间的赡养费,共计31989元,还要求四个子女按季度轮流赡养。
接手这个案子的法官没有急着判决,老人家已经90岁了,经济来源有限,一张判决也许能把赡养费要回来,却很难真正唤回亲情。法官多次组织调解,耐心听老人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同时分头做子女们的思想工作。
调解初期并不顺利。有的子女说自己家里也入不敷出,有的子女觉得母亲一直跟着小妹生活,理应由小妹多负担。兄弟姐妹之间互相攀比、互相赌气,好几次调解都没能推进下去。
法官没有放弃,一遍遍打电话沟通,一次次当面说服。从老人当年怎么含辛茹苦地把几个孩子拉扯大,讲到老人现在已经90岁了晚年生活还不得安宁。朴实的话语和真挚的感情,终于打动了那三个子女。
最终,三名子女低头反思,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三名子女分别支付罗老太2019年1月到2026年1月的赡养费6000元,分期付清,从2026年1月2日起,罗老太继续居住在小女儿家中,由小女儿照料日常生活。其余三个子女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8000元,按季度支付。罗老太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凭正规发票由四个子女平均分担。
这起案件虽然有了结果,但留给人思考的东西却很多,一份家庭内部的“分养”协议,把父母拆成了两份“任务”,把子女的责任切割得清清楚楚,可赡养父母从来就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交易。
罗老太的遭遇让人心酸,四个孩子,两个儿子拿了家产,一个觉得自己“任务完成”就撒手不管,一个扛不住压力就把包袱甩给了妹妹。大女儿远嫁后也很少过问。只有那个没分到任何家产的小女儿,因为不忍心看着母亲老无所依,硬生生扛了七年多。
一份协议,把亲情切割得支离破碎,一把新锁,把90岁的老母亲挡在了门外,七年的不闻不问,换来的是对簿公堂,好在法律给了老人家一个公道,三个子女最终低头认错,承担起了本该承担的责任。
可话说回来,赡养父母这件事,本就不该等到法院来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