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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的黄百鸣放弃保释直接入狱!他不是交不起20万保释金,也不是在赌气,而是因为

80岁的黄百鸣放弃保释直接入狱!他不是交不起20万保释金,也不是在赌气,而是因为他把监狱规则研究透了:凭借良好服刑表现可获得法定减刑,他能以最快速度重获自由。

这事发生在6月17日的香港,距离他6月9日因内幕交易罪被判5个月监禁,才刚过去8天。当初宣判之后,法官准许他缴纳20万港元保释金,在外等候上诉审理,不少人都默认,以他80岁的年纪和身家,肯定会先在外头耗着,能晚一天进去是一天。

谁也没料到,他自己主动跑到西九龙裁判法院,申请撤销保释担保,法官当天批准之后,他就直接被收监服刑了。

最先被排除的两个猜测,就是没钱和赌气。20万港元的保释金,对黄百鸣来说实在算不上负担。

作为香港影坛的资深从业者,他打造过《开心鬼》《家有喜事》《叶问》等诸多经典影视作品,当年出售天马影视控股权时,套现金额就有数亿港元。

别说20万保释金,连同判决里9.9万港元的罚款,加上要付给香港证监会的37.4万港元调查及诉讼费用,加起来也远没到能难住他的程度。

至于说赌气就更站不住脚,在影视圈和商场浮沉几十年,大风大浪见过不少,他不可能用自己的自由跟司法判决置气。

真正驱动他做出这个选择的,是一笔算得很明白的时间与成本账。

首先是上诉的时间成本。香港的刑事上诉程序周期并不短,像这类内幕交易案件,从提交上诉申请到法院排期开庭,通常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中间再经过材料提交、庭审、判决,整个流程走完,耗上八九个月都很正常。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保释等候上诉的这段时间,并不会计入服刑刑期。换句话说,哪怕在外头等了一整年,只要最终上诉被驳回,他还是要从头开始服满这5个月的刑期。

这段等待的时间,看似保有自由,实则是悬在头上的包袱,出行、生活都受限制,案子没了结,心里的石头就始终落不了地。

其次是他摸透了香港的服刑减刑规则。这不是什么特殊待遇,是写在香港《监狱规则》里的法定制度:只要刑期超过1个月,囚犯在狱中遵守纪律、行为良好,就可以获得减刑,最高额度为总刑期的三分之一。

按常规情况,只要在狱中不违反规定、不惹事端,基本都能拿到这个减刑标准。对应到5个月的刑期,实际只需要服刑三个多月,一百天出头就能刑满释放。

两相对比,这笔账就很清楚了。选保释等上诉,要先耗大半年的不确定状态,最后大概率还是要进去坐三个多月,前前后后折腾近一年才能彻底了结。

选主动入狱,踏踏实实服完三个多月的刑期,出来就彻底翻篇,不用再跟着司法程序耗精力。

对80岁的老人来说,比起拖着悬而未决的状态消耗身体和心神,速战速决反而是更务实、损耗更小的选择。

当然,选择再精明,也掩盖不了违法的事实。作为时任上市公司主席,他利用自己掌握的收购内幕信息,怂恿胞妹购入股票获利,本质上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损害了普通投资者的权益,法院的判决于法有据,并没有因为他的行业贡献和年龄就从轻豁免。

他主动入狱的举动,谈不上是什么悔罪的高光时刻,也不是什么硬气的表态,就是在既定的法律后果面前,选了一条对自己而言时间成本、精力成本最低的路径。

很多人遇到需要承担的后果时,第一反应都是能拖就拖,以为多拖一天就多赚一天。可很多时候,躲不掉的事拖得越久,附带的消耗就越多。

从这个角度看,这位80岁老人的选择,倒是藏着一个很朴素的道理:当结果已经基本确定时,比起纠结拖延,及时止损、尽快翻篇,往往是更理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