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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高材生头都大了,撤诉没用,不要赔偿了没用,把锅甩到外包律师没用,创始人宋奇出

三名高材生头都大了,撤诉没用,不要赔偿了没用,把锅甩到外包律师没用,创始人宋奇出来道歉没用,想赠送商标被拒绝,最重要的是大佬重庆小面协会护犊子发声,不能让渝或小面成为哪个公司的专有商标。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个上市公司用外包律所的"打击式维权",踢到了一块叫"公共资源"的铁板上。

一场关于"遇见"与"渝见"的商标纠纷,从街边夫妻小店一路炸到热搜。起因是河南南阳一家卖豌杂面的小店,被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索赔七八千块。老板娘哭着说:"我八块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一千碗,一千碗还有成本。"就这一句话,舆论翻天了。

撤诉、道歉、送商标,一套流程走下来,对方根本不接。

6月12日,"遇见小面"先发声明说已经撤诉了,第二天又说反思维权流程。6月15日凌晨,创始人宋奇发公开信道歉,说"承认错误,承担后果,不甩锅",还宣布把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免费送出去,让对方放心用。可"渝见小面"老板李勇的回应硬气得很:于私,不接受道歉;于行业,可以接受,但那个商标"我觉得可以赠送给整个小面行业"。一句软话都没给。

真正让"遇见小面"骑虎难下的,是重庆小面协会那份文件。

6月16日,重庆市小面协会发布《关于规范行业商标维权、共建良性营商生态的倡议》,直接把"渝"和"小面"的属性定死了:"渝"是重庆简称,"小面"是通用商品名,都属于公共资源,不具备商标独占权属。重庆小面是地域公共品牌,归属全体从业者,不支持单一企业垄断。这话翻译成人话就是:你不能把重庆的"渝"字和小面的"面"字,变成你家的私产。

律师的意见也是一边倒:这家小店大概率不构成侵权。

有律师指出,"遇见"和"渝见"首字不同,整体含义也不同,不应该构成商标法上的混淆性近似。更有律师点到了根子上:"渝"在餐饮语境里是"重庆风味"的代名词,消费者看到"渝见小面",更容易联想到重庆特色面食,而不是那个连锁品牌。构成商标侵权的唯一标准是消费者会不会混淆,这方面的证据根本不足。

从"青花椒"到"潼关肉夹馍",同样的剧本演过太多遍了。

这类"碰瓷式维权"在餐饮行业不是头一回。这些年小微商户被大品牌起诉商标侵权的案子没断过。央视网的评论说得很透:知识产权制度本应保护创新、防止混淆,但当年营收超十亿的头部品牌追着街边小店索赔时,必须问一句——这种维权到底是消除市场混淆,还是制造对立、碾压弱者?

"遇见小面"这次真正输掉的,不是官司,是人心。

创始人在道歉信里说这事"与公司的价值观背道而驰",是"管理上的重大失误"。可舆论不买账,消费者不买账,连重庆小面协会都下场划了底线。"渝"是重庆的,"小面"是大家的,这个道理朴素到不需要引用任何法律条文,但它偏偏是这条维权链条上最硬的那堵墙。三个高材生没能拆掉这堵墙,甩锅甩不掉,道歉道不完,送出去的商标人家也不要。一个价值七八千的案子,最后输掉了一家上市公司的品牌好感度。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