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大医学教授熊卓为,因身体不舒服在本院进行手术,谁知术后7天不幸去世。丈夫王建国调查出医院的惊人真相。
王建国翻开妻子的病历时,手在轻微发抖。他在北大医院骨科工作多年,看病历是再熟悉不过的事,但这一次,每翻一页,心里就往下沉一分。那些签字的名字,他认识,正是这份认识,让他几乎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
熊卓为生于医学世家,父母均是国内知名医学专家,本人长期从事心血管研究,49岁时已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研究员。
2005年底,熊卓为开始出现腰腿疼痛,保守治疗效果不佳,骨科医生建议手术。2006年1月23日,熊卓为被推进手术室,主刀是骨科主任,手术本身顺利完成。
术后第二天,熊卓为就感到胸闷气短。作为心血管专家,熊卓为自己清楚这不是普通的术后反应,曾向身边人表达过不安。但症状并未得到足够重视。
术后第三天,呼吸困难加剧,检查确认为肺动脉栓塞。这是骨科大手术后最危险的并发症之一,血栓从下肢脱落游走至肺部,致死率极高,抢救窗口以小时计。1月31日,熊卓为在急诊观察室去世,距手术仅7天。
王建国无法接受妻子就这样走了。肺栓塞虽凶险,医学上有明确的预防和处置规范,术后抗凝、及时溶栓,都是可以争取的手段。王建国查阅病历后发现,术后抗凝措施严重不足,出现栓塞先兆后抢救也迟缓无力。
更让王建国心惊的,是那几个签字的名字。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参与熊卓为术后管理和抢救记录的这几位,当时都是北大医院的在读医学研究生,既无医师资格证,也无执业证书。病历上本该由上级执业医师审核签字的位置,存在明显的代签和补签痕迹。
王建国将北大医院告上法庭,指控医院安排无执业资格人员独立从事临床诊疗,错失抢救时机,构成医疗事故并涉嫌非法行医。案件在2009年11月进入二审,二审开庭前两天,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对此事进行了深度报道,引发全国广泛关注。
2010年4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认定北大医院存在医疗过失,与熊卓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判令医院赔偿王建国及熊卓为母亲共计75万余元。
在非法行医的刑事定性上,法院最终未予支持,认定属于医疗管理违规,而非刑法层面的非法行医罪。王建国对此表示,会将赔偿款以妻子名义全部捐出。
这场官司的意义,已经远不止一份判决书。熊卓为案所暴露的,是当时医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管理漏洞:医学生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实际承担了大量本应由正式医师完成的诊疗工作,带教和监管机制严重缺位。
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所有新进临床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师,必须完成三年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独立行医。这一制度从制度层面堵住了在读生顶替执业医师的漏洞。
一个教授,死在自己工作的医院,用最沉重的方式揭开了一个系统性问题。王建国选择打官司,不只是为了讨回公道,更是想让类似的悲剧少发生一次。
从这个角度看,熊卓为这个名字,已经和中国医学教育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联系在了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