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报道,657件冻牛肉,总值78万,全被锁在冷库里不让动。货主站在零下十几度的库门外,前一天夜里就在这守着了,进出货的单据齐全、检疫手续齐全、每月冷库费一分不少交着,可大门就是打不开,扣他货的不是执法部门,不是法院,而是一个跟他根本没有债务关系的冷库"大房东",理由简单粗暴:你这货是二房东放这儿的,二房东欠我50万,我有权拿这儿的货"缓缓"。
这事说穿了就是一个"三角债向下碾压"的典型样本,刘先生做的是冻品经销,常年把货托管存放在郑州这家旺发商行经营的冷库里,合作了四年,每个月规规矩矩交保管费,入库有明细、出库有登记,657件牛肉每一箱都能追溯到来源。
麻烦出在冷库的层级关系上,这个旺发商行本质上是"二房东",上面还有个大房东"丹峰冷库",二房东欠大房东冷库租金前后加起来五十万整拖了快一年。
大房东催得紧,二房东拿不出钱,两边的冷库老板就逼他签了一份"冷库租金欠款以货抵债还款协议",白纸黑字写着用"现存放于冷库内自有库存货物"抵账,二房东自己也承认当时是被逼急了才签的,"说有什么可抵押才能缓缓一段时间,过了时间再去筹钱"。
但问题在于那些货根本不是他的,他是做三方托管的,库里所有货全是客户的,他自己名下根本没有"自有库存"。
大房东那边却不认这套逻辑,面对记者说得直白:"你放这儿的货,那就是你的,我只对谁放这的货是谁的,你放这了就是你的货。"
按这个荒唐的归属逻辑,二房东把货往库里一摆,别人的财产就变成他的抵押品了。
更离谱的是,现在不光刘先生的牛肉出不去,只要是放在那个冷库里的货,好几个商户的货全被锁死,一律不准出库。
刘先生5月16号刚续签的合同,12号来出货,大门一关,人直接傻在原地:"我的全家身价全部压到这儿了,他非法侵占我的货,叫我以后咋办?"
事情闹到派出所之后,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把法律边界讲得很清楚:大房东对二房东的租金债权,基于的是租赁合同关系,而占有、扣留刘先生等人的货物,涉及的是仓储合同关系,这是两条完全独立的线,大房东不能用A债主的身份,越界去处分B客户拥有所有权的财产。
二房东只是仓储服务提供方,不是货主,他签的那份"自有库存抵债"协议,处分的根本不是他能处分的东西,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目前三方已在民警协调下进入调解程序,刘先生已经报警,冷库方暂时还没把货放行。
说实话,这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于,弱势商户的合法财产成了别人债务博弈的"人质"。
你可以跟二房东追租金、走诉讼、申请保全,那是你的权利,但你不能顺手把跟这场债毫无关系的第三方的全部身家扣下来当筹码。
冷库方那句"你放这的就是你的"如果真能成立,那以后谁还敢把货托付给任何第三方仓储?整个冷链仓储行业的信用根基就被这种逻辑拆没了。
二房东当然有责任,明知道自己资不抵债还继续接客户的仓储业务,出了事又说"主要责任我来承担"——可货是商户的,你拿什么赔?
网友的争论也挺有意思。一边觉得冷库方太霸道:"欠债的是二房东,你扣人家货主打什么?这不是黑社会收保护费吗?"
另一边也有人说商户自己也有疏忽:"四年的合作关系,二房东经营状况恶化你一点风声没听见?大额货值全押一家冷库,风险管控本身就是裸奔。"
两边说的其实都对,冷库方的扣货行为于法无据、于理不通,但做大宗冻品的人也得明白,仓储方的资信状况就是你货的安全阀,别等库门焊死了才想起查对方欠了多少房租。
截至目前警方已介入调解,商户的货仍滞留在库内未能放行。
后续走向看三方能不能在合法框架内把货先解冻出来,毕竟牛肉等不起,一天不放行,冻品的流通价值和履约链条就在肉眼可见地往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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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都市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