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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的重要性,”陕西西安,一男子在凌晨的时候,未带头盔驾驶电动摩托车与迎面而

“戴头盔的重要性,”陕西西安,一男子在凌晨的时候,未带头盔驾驶电动摩托车与迎面而来的汽车相撞,导致颅骨碎裂成17块,脑脊液鼻漏,多根肋骨骨折和呼吸衰竭,生命危在旦夕,幸好送医及时,遇到经验丰富的治疗团队,才保住了性命,预计半年后,才能慢慢地恢复生活自理,容貌基本恢复,但是主治医生的一句话,是给所有骑电动车人的一句警示。

凌晨的街头,男人骑着电动摩托车从东往西走,车速不算特别快,但是头上什么也没戴,后视镜上其实挂着一顶旧头盔,但他嫌麻烦。

拐过前面那个弯道的时候,对面突然亮起两束大灯,是一辆黑色轿车,速度也不慢。

两辆车都没来得及躲,电动摩托车的前轮和轿车左前翼子板撞在一起,那个瞬间,骑车的男人整个人像被一只无形的手从座位上拎起来,头朝前飞了出去。

他的额头直接砸在轿车的引擎盖棱角上,然后整个人弹到两三米开外的柏油路面上,后脑勺又磕了一下路沿石,摩托车滑出去十几米,金属摩擦地面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刺耳,而那个男人的脑袋,在两次撞击之后,颅骨碎成了十七块。

路过的司机报了警,十分钟后救护车到了,急救人员把他抬上担架的时候,能看到他的鼻子里不断往外淌一种清亮发黄的液体,混着血丝,那是脑脊液,颅底骨折之后,脑子外面的那层保护液顺着裂口漏了出来。

他的左侧胸口凹下去一块,好几根肋骨断了,肺部被戳破,呼吸越来越浅,送到最近的医院时,瞳孔已经有点散大。

接诊的神经外科团队几乎是跑着把他推进手术室的,开颅之后,主刀医生在手底下摸到的情况远比CT片子更吓人——额骨、顶骨、颞骨好几处都裂开了,碎骨片扎进脑组织里,硬脑膜撕开一个大口子。

手术做了将近六个小时,先把碎骨一片一片取出来拼对位置,再用钛网和钉子把颅骨重新固定住,然后把漏脑脊液的地方补上。

胸外科的人同时在旁边处理肋骨和肺部,整个手术室里就听见监护仪滴答滴答响,没有人说话。

命是抢回来了,术后第三天他能睁开眼睛,但意识还很模糊,分不清白天晚上,也不知道自己在哪。

因为伤到了大脑前额叶,他的情绪变得特别不稳定,有时候突然掉眼泪,有时候又使劲砸床栏,护士得轮流看护,防止他把输液的针头拔掉,面部因为撞击产生了大面积挫裂伤,肿得眼睛都睁不开,但医生说软组织恢复得不错,半年后容貌基本能回到原来的样子。

只是脑子里的损伤得慢慢养,接下来的半年他需要重新学习怎么自己吃饭、穿衣服、站起来走路,像个小孩子一样从头练。

主治医生后来查房的时候,指着床头柜上那顶家属带来的头盔说了一句话:如果那天晚上头上戴着这东西,现在顶多是几处擦伤和轻微脑震荡,不用开颅,不用在ICU里躺半个月,也不用让老婆请长假在医院打地铺。

交警责任划分,在一颗碎了十七块的颅骨面前,都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头盔这玩意儿,平时挂在车上是个累赘,摔在地上的时候,就是命和植物人之间的那层壳。

这件事就是太多人把戴头盔当成一件“可选项”,而不是“必选项”。

可现实不会因为你嫌麻烦就网开一面,四十码的速度撞上去,颅骨碎成十七块,脑子里的保护液都漏出来了,这哪是擦破点皮的事。

医生说如果戴了头盔,顶多轻伤,这句话听着轻巧,但对那家人来说,简直是拿半条命换来的教训。

很多人觉得头盔是给交警看的,路口有检查才慌慌张张扣上,过了岗又摘下来,这种应付心态其实是在拿自己的脑袋赌。

电动车不像汽车有铁皮包着,人就是最外面的那层“保险杠”,一旦出事,最先着地的必然是头和胸口。

责任划分,交警判了摩托车偏中线行驶,但说句难听的,就算对方全责赔了钱,碎的骨头能马上长好吗?脑子里缺的那块功能,钱能立刻补回来吗?所以别总指望别人让你,也别觉得事故离自己很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同时,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也有类似要求,未佩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处以警告或者罚款。

案件中,该男子驾驶电动摩托车未戴头盔,直接违反了该法定义务,虽然未戴头盔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但该违法行为显著加重了损害后果——颅脑损伤是致命伤,因此,在后续民事赔偿中,如果对方机动车有过错,赔偿时也会综合考虑受害人自身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扩大的损失部分,可能相应减轻侵权方的赔偿责任。

同时,交警部门还可对其未戴头盔的行为另行行政处罚,一顶头盔,既是法律的红线,也是保命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