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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不堪入目!大姨这是彻底放飞自我了!忘了自己是在公共场所吗?全然不顾其他的人目

简直不堪入目!大姨这是彻底放飞自我了!忘了自己是在公共场所吗?全然不顾其他的人目光,看把对面那三位吓的,全都尴尬扭头,根本不敢往这边看。
 
当一个人把公共场合当成自家客厅,她的“自由”就成了周围人的负担,别人连躲的余地都没有。
 
这位大姨大概觉得,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可她忘了,公共空间的座椅不是她家的沙发,别人没有义务替她的“放飞”买单。这让我想起重庆地铁里有人拉吊床、支充气床的新闻——把进出站楼梯当成度假村,乘客被迫绕着走。还有高铁上那位把溃烂双脚搁在座位上、熏得邻座戴两层口罩都挡不住的女子,她理直气壮甩出一句“我花了钱买票,想怎么坐就怎么坐”。把消费行为等同于权利绝对化,正是许多公共场合不文明行为的根源。
 
类似的场景其实并不少见。北京日报曾报道过高温天里的不文明乘凉现象:公园里赤膊光膀、脱鞋晾脚,商场里有人躺座椅上呼呼大睡,导致其他顾客没法坐下歇脚。
 
武汉杨春湖公园里,三名女子旁若无人地架起高音喇叭直播,20米外依然震耳欲聋。成都商场里,有市民脱鞋横躺长椅,保洁大姐一天要清理十几遍按摩椅上的瓜子壳和饮料渍。这些事的共同点在于,做的人压根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他们把自己的“方便”凌驾于他人的“体面”之上。
 
公共空间之所以叫“公共”,是因为它属于所有人,而不是任何一个人的私人舞台。
 
而更多时候,这类行为的代价不过是几句抱怨,甚至没人敢吭声。“不敢说”本身就是公共文明的困境。面对气味熏天的脱鞋乘客,旁人只敢往脸上加口罩,没人真正叫停;面对乱躺乱坐的人,商场工作人员也习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一件明明让人不适的事,所有人都在忍,比不堪入目的行为本身更值得警惕。不文明之所以屡禁不止,往往不是因为规则缺席,而是规则在具体场景里长期处于“休眠”状态。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扰乱公共秩序、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等条款,都并非无法可依,真正缺少的是执行的锐气。
 
那些被吓到扭头的人,不是“放不开”,是还保留着对公序良俗最基本的敬畏。正如《人民日报》时评所言,在公共场合,尊重他人“不被打扰的权利”,是每个人必备的素养。当你把公共场合当成私人秀场,你以为自己赢了,其实只是把体面丢了一地。那些尴尬扭头的人,至少还知道什么叫“不妥”。而这,恰恰是某些人最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