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来得太突然!”6月23日报道,福建漳州,一男子去出差,下班后与女同事喝酒,之后两人恩爱缠绵,等女同事睡醒后,发现男子已经死了,经鉴定,男子是猝死的,家属提出工伤认定被驳回,闹到法院也没能改变结果!网友:女同事有阴影了!
当事人陈某是个饲料公司的外派销售,常年驻扎在漳州跑市场。
事发那天是2023年年底,女同事刘某刚下夜班,私下约他出来吃饭喝酒,俩人喝得气氛渐浓,饭后就回了陈某的出租住处。
等到下午刘某睡醒,发现陈某怎么推都没反应,吓得赶紧拨急救电话,可医护人员赶到时人早已离世,最终鉴定结论是猝死。
好好的人出门上班,突然就没了,换任何家庭都接受不了这个打击。
陈某家属缓过劲来,认定人是公司派去出差的,在外地出的事,铁定算工伤。他们很快整理好材料,向当地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想着走工伤保险拿到赔偿,也算给家里留个着落。
结果直接被驳回,家属不甘心,先后提起一审、二审,最后连再审申请都交到了福建省高院,可次次都以败诉告终。
很多人第一反应可能会觉得不近人情:人都死在出差的地方了,公司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但把整件事的细节摊开说,法院的判决其实半点毛病没有。
工伤认定的核心从来不是“你在哪”,而是“你在干嘛”。
如果是公司安排的商务应酬、陪客户谈业务喝了酒出意外,那性质完全不同,但这顿饭从根上就是俩同事的私人约会,既没有工作任务,也没谈半分业务,饭后的相处更是纯粹的私人行为,跟销售工作扯不上半点关系。
更关键的是,家属一开始主张的“陈某当天上午外出拜访客户,身体不适才回住处休息”,后来也被警方的补充说明推翻了——销售经理根本没和他一同出门,所谓“工作劳累引发不适”的说法没法证实。这么一来,陈某死亡前的所有行为,都和履行工作职责沾不上边,自然达不到工伤认定的标准。
现实里很多打工人都有个误区,总觉得“出差期间全算工作时间,出了事就该算工伤”,这其实是对法律的误解。
工伤的边界很清晰: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哪怕你在出差,要是私自跑去聚餐、游玩、处理私事出了意外,都没法算到工伤头上。
之前也有过白酒销售员在公司组织的品鉴会上饮酒猝死被认定工伤的案例,那是因为饮酒本身就是他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和这次的私人酒局完全是两码事。
网上不少人调侃,说这位女同事怕是这辈子都有心理阴影了,本来是你情我愿的相处,转头就遇上这种事,换谁都得留下一辈子的疙瘩。
这话虽说带点看热闹的口吻,却也是实情——这场意外里没有赢家,逝者已矣,家属求不到想要的结果,活着的人也得带着这份惊吓过下去。
说到底,这事给所有在外奔波的人都提了个醒:身体永远是自己的,别仗着年轻就肆意透支,酒喝多了、情绪太激动,都可能埋下健康隐患,你永远猜不到意外会在哪一刻找上门。
另外也得拎清工作和生活的边界,公司为你的劳动买单,不会为你的私人选择兜底。平安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别拿自己的健康赌一时痛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