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胜防!江苏徐州,男子看到有个去威海的三日游的活动,免费吃、免费住、没有任何费用,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乐呵呵的报名参加。没想到,最后一天,导游带他们来到房产大厅,男子意识到可能是旅游购物的坑,赶紧给女儿打电话商量,女儿也叮嘱他千万不要买。可他架不住旁边人的冷嘲热讽,稀里糊涂的贷款44.5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产。回家后,男子才幡然醒悟,他没有正式工作,更没有积蓄,怎么偿还这笔贷款,简直是天塌了!
男子庄先生平日里生活节俭,总想着能省下一笔开销。
一次,他偶然看到一则威海三日游的活动宣传,活动标注全程零费用,包含免费吃、免费住,没有任何隐形消费。
庄先生看到后心里十分心动,觉得天底下竟有这样的好事,不用花钱就能出门旅游,是个难得的便宜。
庄先生没有多想,立刻乐呵呵地报了名。
起初的两天旅程确实如宣传一般,全程吃住免费,行程轻松惬意,这让庄先生彻底放下了戒备,完全相信了活动的宣传,丝毫没有察觉到背后暗藏的陷阱。
直到旅游的最后一天,导游没有安排游玩项目,而是直接带领所有游客前往了当地的房产大厅。
看到目的地的瞬间,庄先生心里咯噔一下,瞬间反应过来不对劲,猜测这大概率是低价旅游捆绑购房的消费套路。
他不敢随意做决定,第一时间拨通了女儿的电话,和女儿商量当下的情况。
女儿得知情况后十分警惕,反复叮嘱父亲,无论对方怎么劝说,绝对不要买房,千万不要签字,避免上当受骗。
有了女儿的再三提醒,庄先生原本已经打定主意坚决不购房。
万万没想到,现场的销售人员和围观人员开始轮番言语施压。
旁边的人不断冷嘲热讽,调侃他一把年纪做不了主,看房子还要问女儿,算不上一个当家做主的大男人,还直言他空手而来、不买房,这次旅游就毫无意义。
这些刺耳的话让性格老实、爱面子的庄先生十分难堪,心里又尴尬又别扭。
与此同时,房产销售人员趁热打铁,不断哄骗他,声称只是帮忙走个订单流程,不需要他掏一分钱,后续所有的贷款都不用他偿还,全部由工作人员负责结清。
在众人的嘲讽和销售的花言巧语轮番攻势下,庄先生彻底抹不开面子,脑子一糊涂,就听信了对方的谎言,稀里糊涂签下了购房合同,办理了44.5万元的贷款。
旅游结束回家冷静下来后,庄先生才彻底幡然醒悟,巨大的恐慌瞬间笼罩了他。
他清楚自己没有正式稳定的工作,平日里没有积蓄,根本没有任何还款能力,这笔巨额房贷对他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
得知真相的女儿也心急如焚,看着莫名背上的巨额债务,一家人都觉得天都塌了。
原来,这是不少房地产商家的惯用套路,以免费旅游为诱饵,诱导游客贷款买房,企图套取银行资金,对外承诺代为还贷,实则暗藏骗局。
本案中,开发商与旅行社联合设局,民事层面已构成欺诈。
依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商家以“全程免费旅游”隐瞒看房卖房真实目的,又编造“开发商代为偿还全部贷款”的虚假承诺,再借助言语嘲讽施压,致使庄先生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签订购房、贷款合同,属于典型欺诈行为。
庄先生可以收集旅游宣传、销售沟通录音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撤销购房与贷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消除贷款债务、赔偿损失。
从合同相对性来看,贷款合同签订主体为庄先生与银行,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代为还贷无书面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若逾期还贷,银行只会向庄先生追责,开发商事后可反向向庄先生追偿代偿款项,口头承诺完全无保障。
此外,商家虚假宣传捆绑卖房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其处罚。
如果查实开发商刻意诱导无还款能力人群贷款套取银行资金,数额巨大则涉嫌骗取贷款罪,相关人员需承担刑事责任。
庄先生可以同步向文旅、市监部门投诉,固定全套维权证据。
果然贪小便宜吃大亏,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越是看似免费的馈赠,背后往往藏着最贵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