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路透社报道的意思,这两名日本嫌犯中一名是在华电子日企的员工,于5月18日因涉及稀土出口在大连被捕。此后另一人在25日因涉嫌相同罪名被捕,应该是前者在讯问的过程中坦白了同案犯的相关信息,继而导致后者被捕。
中国商务部于今年1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而稀土正是两用物项管制列表的重中之重。
结合报道的事实,涉事日企员工应该是与另一名身份不明的日本嫌犯合作,通过向中国海关瞒报或伪造出口文件,违反出口禁令,将在中国境内的稀土向日本出口,因此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由于本罪采取的是双罚制,对实施走私行为的个人和单位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报道并未提及对日企的搜查和整顿,因此不是企业直接责任人为自身业务和商业利益进行走私。由此可知,另一名身份不明的日本嫌犯,以及稀土的走私对象,是具备日本方面特定不可说身份的。两名日本人违反中国法律被拘留日本男子涉嫌走私稀土在华被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