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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李先生驾车等红灯时遭遇追尾,当他捂着脑袋下车理论时,傻眼了,撞自己的居

山东青岛,李先生驾车等红灯时遭遇追尾,当他捂着脑袋下车理论时,傻眼了,撞自己的居然是一辆无人配送车,而其公司还想私了!
从画面看,李先生开的是一辆特斯拉,夹在无人配送车和一辆小货车中间,因为无人配送车的撞击,李先生的头被撞伤,车损毁严重,前面的小货车也被殃及。

撞你的不是人,是辆没司机的车;理赔的不是交强险,是“公众责任险”。

6月22日下午4点左右,青岛黄岛区灵山湾路,李先生的特斯拉乖乖等着红灯。可一辆新石器无人配送车从后面径直怼了上来,巨大的冲击力把他的车推着撞上前方一辆小货车,三车连环,后备箱直接凹了进去,全车断电,连行车记录仪的U盘都取不出来。交警认定:新石器无人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负全责。

但真正让李先生懵圈的,是肇事方掏出的“解决方案”——10万块私了,车卖给他们拖走。

新石器工作人员当场就提了这个方案,说因为无人车没行驶证,没法买交强险,就走这个“捷径”。李先生没答应。他问了4S店,定损价是24万,10万连修车都不够,更何况自己脑袋还撞在了挡风玻璃上。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也写得明白:这起事故造成“三车受损、李**受伤”。

新石器承认全责,称已投保300万的公众责任险。但这套“替代方案”背后,藏着现行监管的巨大漏洞。

公众责任险和交强险有本质区别。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付”,受害人可以直接索赔;公众责任险属于商业合同,保险公司可能以“被保险人无过错”为由拒赔或扯皮,理赔流程也更复杂。更扎心的是,青岛明明规定无人车运营必须投保不低于500万的专项运营责任险,可新石器只投了300万公众责任险。这笔账,当地监管部门恐怕得好好查查。

从法律上讲,李先生拒绝私了是对的。

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依法必须报警处理,私了协议本身就有法律风险。更何况,24万的定损和10万的私了价,差距大到可能构成显失公平,即便签了,车主事后也能主张撤销。

无人车正在越来越多地跑上街头,但保险、法规、责任认定等配套建设,明显没有跟上车轮的速度。

这类事件不止青岛这一起。2026年5月,包头一辆无人快递车和公交车相撞,同样引发“没司机谁负责”的讨论。无人配送车被各地视为“无人装备”或“载具”,名称不一,标准不一,连交强险的门都进不去。7月1日即将实施的全国性“交规”,开始把L3、L4无人车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要求企业购买专属责任险。但保险产品怎么落地、跨区域理赔怎么处理,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上海的路、北京的法、青岛的保险,拼不到一张完整的拼图上。

无人车跑得再快,也得有人为它系好安全带——不是技术上的,是法律和制度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