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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众望,正义不会缺席!媒体监督的意义和作用终于体现出来了,6月24日山西运城的

不负众望,正义不会缺席!媒体监督的意义和作用终于体现出来了,6月24日山西运城的“黑哥”终于被刑事拘留,盐湖分局初步确认其涉嫌强奸罪。

这份迟来的《立案告知书》,是在受害人家属等待了52天之后,才终于落笔签下的。

6月25日,受害女孩的同母异父哥哥张磊通过社交媒体公布了案件最新进展: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已于6月24日晚上正式向家属送达《立案告知书》,涉嫌强奸的嫌疑人韩某某(绰号“黑哥”)已被刑事拘留。此前,家属曾于6月12日拿到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这份正义之所以来得如此艰难,是因为此前警方的态度,几乎击穿了普通人对法治底线的认知。

张磊公开的录音显示,办案民警曾向家属解释,案件倾向于“不予立案”,理由有两个:一是案发时间与报案时间相隔12天,现场物证不充分;二是嫌疑人韩某某辩称,他以为小敏“已满14周岁”,而小敏曾在外“自称14岁”。在小敏家人看来,未满14周岁的幼女在法律上根本不具备性同意权,“即便是自愿,也应当以强奸论”——这是写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里的明文规定。

韩某某的所谓“年龄辩解”,在法律面前本身就站不住脚。

小敏出生于2013年1月,案发时年仅13岁3个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除非有极其特殊的例外情况。小敏回忆,案发前几日,韩某某曾邀约她外出,她明确拒绝并说“我才13岁,问他想干嘛”。这条细节如果查证属实,韩某某关于“不知年龄”的辩解将难以成立。

案件之所以迎来转机,媒体曝光和舆论关注起到了关键作用。

6月22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发酵。6月23日凌晨,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宣布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复核程序。6月24日,张磊拿到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当天深夜,警方送达《立案告知书》,韩某某被刑拘。从“不予立案”到“刑事拘留”,转折发生在两天之内。

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没有缺席。联合调查组还更换了原办案人员,安排两位女民警重新为小敏做笔录,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受害人权益。

一个13岁的女孩,在第一次报案后的52天里,经历的不只是等待,还有“证据不足”“自愿发生关系”的质疑,以及来自嫌疑人的威胁。正如张磊所说,年仅13岁的小敏不具备性同意权,“警察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清楚吗?” 如今韩某某被刑拘,案件进入侦查阶段。那些曾经试图用“调解”来终结此事的声音,也该跟着一起消停了。

评论列表

卡利斯托
卡利斯托 18
2026-06-27 04:21
游戏又开始了
用户29xxx75
用户29xxx75 8
2026-06-27 13:37
两个案子应该并行审查
白猫米老鼠
白猫米老鼠 5
2026-06-27 16:20
又是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