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男子今年31岁,结婚8年,夫妻感情不是很稳定,他总觉得妻子对婚姻不专一,生了大女儿后,他还想好好经营小家,可第二胎落地是双胞胎女儿,本来是很高兴的事情,男子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偷偷让母亲去给双胞胎做了亲子鉴定,果然孩子和他没有关系,男子无法淡定,又将大女儿去做了亲自鉴定,结果出来,男子彻底崩溃,3个孩子都不是他的,愤怒之下,他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3个孩子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而妻子却不承认,认为男子的鉴定是假的,她只相信司法鉴定结果。
31岁的男子结婚8年,3个女儿竟然都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受不了,可它就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男子常年在外面打工,2017年,他和同岁的妻子相识相恋,女方怀孕后两人在老家领了证。
第二年大女儿出生,一家三口日子过得还算平淡安稳。
但到了2024年,妻子开始有些不对劲,韦先生发现,妻子经常找各种理由往外跑,一会儿说去求职面试,一会儿说陪闺蜜,实际上是出去跟别人约会。
更离谱的是,为了不让人发现,她居然还把家里的监控和车上的行车记录仪都给拔了。
有一次男子的父亲去送东西,还撞见她跟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起。
按理说这时候就该好好查查了,可偏偏2024年8月妻子又怀上了,还是双胞胎。
家里老人劝着说为了孩子凑合过吧,男子咬咬牙忍了下来,想着再给这段婚姻一次机会。
2025年7月,双胞胎女儿出生,可2个孩子出了月子就被送回陕西老家由男子母亲带着,妻子不怎么过问,对孩子一点也不上心。
到了今年4月,夫妻俩的关系已经彻底冷了,妻子带着大女儿在宁波另住,双胞胎在老家由奶奶照看。
男子刷手机时老看到那种养了好几年的孩子不是亲生的新闻,再想想妻子这些年的种种反常,心里越来越不踏实。
他让母亲把老家两个小女儿的口腔拭子之类的东西寄到广州一家鉴定中心,自己也把样本寄了过去。
4月18日,第一份报告出来了——双胞胎女儿跟他没有血缘关系,男子脑子嗡的一下,又想到大女儿,“万一大的也不是我的呢?”。
他又弄了大女儿的指甲寄过去,4月23日结果出来,养了八年的大女儿同样跟他没关系。
男子不敢相信,要求鉴定机构重新复核,5月5日第三份报告出来,还是同样的结果,他还是不放心,又补寄了大女儿的头发,5月29日第四份报告彻底把他打垮了——三个女儿,没一个是亲生的。
男子把结果拿给妻子看,妻子压根不认,一口咬定报告是假的,男子想好好谈,妻子让他直接去法院起诉。
6月初,男子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他要求离婚,让妻子返还这么多年来三个孩子的抚养费、奶粉钱、学费,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目前案子已经被法院受理了,案由是“侵权责任纠纷”。
面对记者采访,妻子说夫妻间确实有过矛盾,但“一个巴掌拍不响”,至于孩子到底是不是男子的,她说不知道男子找的哪家鉴定机构,“我只认司法鉴定结果”。
也就是说,双方估计还得在法庭上再做一次正式的司法鉴定。
这件事不是钱的问题,是一个男人被骗了八年,养了三个女儿,到头来发现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人生最好的时光都搭进去了,结果是一场空。
他其实是起了疑心的,妻子2024年开始频繁找借口外出,拔监控、拔行车记录仪,父亲还撞见过她和陌生男人在一起。
这些事搁谁身上能不多想?但家里老人劝,妻子又怀了双胞胎,他选择再信一次,结果双胞胎出生后妻子几乎不管,出月子就扔给奶奶带,一个当妈的,对孩子这么冷淡,本身就是最大的疑点。
男子做亲子鉴定,做了四次,双胞胎不是他的,他不信,又做大女儿,结果出来还是不信,要求复核,复核完了还不放心,又补寄头发再做一次。
4次结果都一样——3个孩子全不是他的,这不是冲动,这是一个被逼到墙角的男人在做最后的挣扎,他多希望是鉴定搞错了。
妻子那边的态度也很有意思,她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这话听着像是在撇清自己,但婚姻里出现问题可以离婚,可以分开,唯独不能骗人养别人的孩子,一骗就是八年。
她还说只认司法鉴定,这话在法律上没错,个人委托的鉴定确实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作为丈夫和父亲,男子心里已经知道答案了,法院的鉴定只是走个程序而已。
这件事最残酷的地方在于,男子跟这三个孩子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感情是真的,可血缘是假的,他起诉要求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这是正当的。
但那些花在孩子身上的心思和时间,又该怎么算?
《民法典》第987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人可以请求返还并赔偿损失,妻子因男子的错误抚养而获益,这笔抚养费应当返还。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因“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妻子隐瞒三个孩子非亲生的事实,欺骗丈夫八年,属于重大过错,男子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