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吧,嘴上说着“买保险”,心里盘算的却不是保障,是把人当成了“可乘之机”。
广东这起案子,听着就让人皱眉。一个男子先是以购买保险为由,多次暗示女业务员“献身”。后来两人还见了面,投保书也签了,可保险费却迟迟不交。你以为事情到这儿就结束了?不,隔了几个月,他又换了个名目,拿“给儿子买保险”当借口,把女业务员约到家里。
正常人到这一步,已经该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了。可他不但不收敛,女业务员一拒绝,他还继续动手动脚。女业务员拼命挣脱后,立马报警。可男子却还在嘴硬,辩称“之前是自愿,这次也是半推半就”。
这话听着就很荒唐。感情你把“别人不好意思直接翻脸”当成“默认同意”了?真把规则、底线、尊严当空气了。
法院审理后也看得很清楚。第一次情况复杂,存在争议,但第二次完全不一样。女业务员明确拒绝,事发后又从男子家里慌张冲出,小区监控也能看出她明显受到了惊吓。再结合两人的聊天记录,男子一开始就动机不纯,反复诱导,前后说法出尔反尔,根本不是正常业务往来。
所以,法院最终认定:虽然第二次没有得逞,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年。
这案子最扎心的地方就在于:有些人总喜欢钻空子,觉得“没成功就不算事”。可法律不是儿戏,底线更不是试探出来的。
真正该被记住的是——尊重别人,不是选择题,是必答题。
你怎么看这判决?这样的“打着业务幌子”的人,是不是就该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