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最离谱的从来不是“自愿”这个说法,13岁幼女在

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最离谱的从来不是“自愿”这个说法,13岁幼女在法律上本就没有性同意权,拿“自愿”说事本身就是对法律底线的漠视。

真正荒唐的是“不知道年龄”这套万能脱罪话术。照这个逻辑,以后但凡性侵幼女,只要事后嘴硬一句“我以为她满14了”,就能全身而退?那岂不是人人都能拿“不知情”当免罪金牌?都明说是同学介绍认识的了,怎么可能不知道她才13岁?这套脱罪说辞连最基本的逻辑都圆不上。

法律早有明确规定:已满12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从身体发育、言谈举止、衣着作息能判断出可能是幼女的,直接认定为“应当明知”。“不知道”不是张嘴说就算数的,更不该成为放纵犯罪的挡箭牌。

保护未成年人的底线,不能就这么被一句轻飘飘的借口击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