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个44岁未婚未育的独居男子突然就病重昏迷了,72岁的老母亲为了救他花光了积蓄,想取出儿子的存款救命,却被告知“不是监护人”,所以她没资格取出儿子的存款。
张老太太哭诉:“应该是他要送我走的。”他儿子突然陷入深度昏迷住进ICU。可儿子多年没有缴纳过社保,全部医药费都要自费,短短十几天已经花掉14万元。
张老太太每天不是跑居委会就是派出所,想拿到儿子的“监护权”,好取出钱来急需救治儿子。结果回复不是没遇到过,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对于母亲做自己儿子的监护人却还要额外再申请,律师给出了答案,这名男子已经44岁,属于成年人,身体健康时,母亲早已不再具备监护资格。
男子突发重病昏迷,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权并不会自动回到母亲身上。想要成为监护人,必须向法院提起特别程序,先通过司法鉴定确认他无民事行为能力,再由法院出具判决书,正式指定母亲为监护人。仅有户口本、病历等亲属证明,银行不会认可。
银行为了保护储户财产安全,防止他人冒领存款,必须严格依照司法文书办理取款业务,不能仅凭母子关系就支取账户资金。就是这套严谨的流程耗时太长,不知道张老太太儿子这种情况等不等的及流程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