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都对上了,一定是性侵案子吗?
云南,离异独居女人,装窗帘认识了店铺老板,男人想上门,都被她拒绝。
事发当晚她喝醉酒在家昏睡,一觉醒来,发现这名男子躺在自己身边,女子报警,DNA鉴定证实两人发生过性关系。
可最终结果:警方不予立案。
原因很简单:
没有强行闯入的痕迹,
没有打斗伤痕,
没有呼救记录,
单凭女子酒后的口头陈述,
根本证明不了对方是违背意愿。
性行为是事实,强迫却拿不出证据,案子直接卡在这里。
酒后毫无防备,独居女性,让异性踏进家门,是不是你情我愿呢?
法律讲究证据,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