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新疆,一女子带着8个月大的孩子,到一73岁大爷家中,与大爷发生关系后,独自离开,并玩起了消失。大爷气坏了,又受不了孩子哭闹,便用竹制痒痒挠打孩子泄愤。
这事不是编的,红星新闻6月27日刚报,库车市人民法院(2025)新2923刑初650号判决书全摆着。
73岁的周某某,2024年经朋友李某牵线认识女子高某甲。2025年5月那天,高某抱个8个月男婴上门,两人发生关系,第二天人走了,孩子留下。
电话不接,微信拉黑,电话停机。高某就象征性送过一辆婴儿车加几包尿不湿,之后再没影。
一个73岁老头,被塞了个毫无血缘的奶娃。不会冲奶粉,水温不是烫就是凉;孩子嚎起来几个小时不停,他耳朵嗡得站不稳。
烦、躁、恨,三股火拱上来。他抄起家里那把竹制痒痒挠——本来挠背的玩意儿——往孩子胳膊、腿、脑袋上抡。
判决书里写的是"多次""6月至7月间"。最后一次是2025年7月7日,痒痒挠直接往头上招呼。
孩子当天就开始吐,精神一天比一天差,奶也喝不进了。换正常人家,这情况早打120了。
周某没去。他怕的不是一个娃快没气了,是自己打娃的事败露。四天,硬扛到7月11日清晨,孩子凉了。
他才叫朋友张某某来,张一看人没了,拿周的手机报的警。
法医鉴定:颅脑损伤,钝性外力作用所致。痒痒挠上检出婴儿DNA。DNA另证一事——高某是生母,周某、介绍人李某,都不是孩子爹。
法院定的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十二年。周某73岁,到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按法律规定已满75周岁犯罪才属法定从轻减轻情节,73岁无法定从宽待遇,起刑十年这个量,不算轻也不算重。
高某,孩子的亲妈,把孩子丢给一个没血缘、没抚养意愿、没抚养能力的73岁炮友,自己玩消失。孩子病了她不理,孩子死她没出现。
目前通报的说法是"另案处理"。法律圈已经在吵:这算遗弃罪?还是间接故意?
遗弃罪顶格五年。可这是一个8个月的活人,被你当包袱甩给陌生人,最后让人拿痒痒挠打死。这"情节"到底算不算"恶劣到顶"?
我翻了下最高检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7年到2019年,全国起诉遗弃罪的,一年86、92、117,逐年往上走;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从10人涨到60人。
这类案子有个共性——施暴的不一定是爹妈,"临时受托"的那个人,朋友、情人、邻居,最容易失控。
为啥?因为受托的那一刻就没走正规程序,没签托管、没留字据、没人对接社区。孩子哭了闹了,受托的人崩了,四周连个知情人都没。
高某要是真把孩子放正规托育、放亲戚家,哪怕放前夫那,都轮不到一个73岁老汉拿痒痒挠伺候。
她没选这些。她选了"带娃去炮友家过夜",选了"睡完就溜"。这已经不是草率,是把孩子当一次性道具。
十二年判的是周某。打人的手、不送医的心,账算清了。
可这根导火索是谁点的?那个8个月大、连爹是谁都没查清的娃,从头到尾没被人当过"人"护过——妈当拖油瓶,周当出气筒。
一根痒痒挠,一个甩手妈,一个法盲老汉。三条线绞下来,死的是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孩子。
高某那边的"另案",希望能给个配得上这条命的答案。遗弃五年要是能打住,这案子以后还得有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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