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社会学教授说:一个好制度的社会,有一个根本性的体现和标志,即是无论有钱的、有权的、还是有势的,都不敢任性和狂妄,都摄于法律的威严。而无钱、无权和无势的都不能被欺被压。
我特别认同这位教授的话。
文明的社会法律约束每个人的行为,野蛮的社会权利约束每个人的行为。
人性现实是有弱点的,当权利当道的时候,人性的扭曲和贪婪,趋利避害和自我膨胀就会肆无忌惮的被不断放大。
如此一来,弱者被欺压就是常见的事。
其实,任何社会都没有绝对的公平和平等,但是必需保证法律法规下的基本言行自由和人身安全,这就是平等的终极体现。
一个社会的平稳发展,努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有健康良好的制度,在法律的约束下克制人性的弱点和人性恶的一面。
所以,当一个社会对富人和穷人、对有权有势和无权无势的人、对健康和残疾有病的人、对漂亮和丑陋的人、对聪明和愚笨呆傻的人、对不同性取向的人等…都同等对待或更偏向弱者时,这就是一个好社会就是一个平等公正有爱的社会!
因此,好的制度就是——
小人、坏人、恶人活得小心翼翼噤若寒蝉;
常人、好人、守法公民活得心底坦荡光明磊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