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根据该案案情“抵达后被包某、武某锁在屋内先后实施性侵”判断,这是一起轮奸案。首先13岁女孩没有法律认可的性自主决定权。其次,二人基于共同故意,在同一场合、连贯时段轮流对同一被害人实施奸淫。两人先后侵害属于轮奸,应当十年以上量刑。
《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