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有网友私信问我网上传播的那几分钟视频画面的问题。
我这里公开说一下我的看法。
大家注意一个细节。
一般家庭也好,公司的公共场所区域也好,办公室区域也好,如果装监控,正常都是安装高度比较高,覆盖的立体空间才会大。
所以,正常的公共场所、会客室、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区、楼道等空间的监控摄像头,拍下的画面通常都是呈俯视角度状态的。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霍尊工作室那几分钟的视频画面?
该摄像头安装的位置高度,从拍下的视频画面看,正对陈露、王萌所坐位置,呈平视角度状态,摄像头位置很低,有可能不是固定安装,而是放置在陈露、王萌所坐位置的正对面,比如办公桌、陈列架、或办公桌上的某个物品上面等处位置。
简而言之,这就不是一个正常安装的监控摄像头。
合理判断,这是专为那天现场取证留下商谈过程证据而临时放置的摄像头,专为那天留证、取证用的。
如果我的判断不错,那个摄像头拍下的完整视频,原则上是不能当作证据使用的,涉及到取证的合法性和证据的来源性。
另外,如果霍尊方向警方提供那个商谈过程的监控视频作为证据,也是应该提供整个两三个小时完整过程的完整视频,而不是仅提供他们截取的给理记等人放网上传播炒作的那几分钟视频画面。
这个分析,五年前我就公开说过了。
所以,所谓的“霍尊被敲诈案”,很多很多完整信息,并不是如理记他们炒作的那样。也不是我们大家看到的表象那么简单。
理记他们放出来的,可以说,全部都是一方有选择性公开的。
也所以,这个案子,徐汇检方之所以四年半多都没有决定起诉,不是没有原因的。
不冤!!
我还是那句话:信理记,猪都能上树。。
霍尊 陈露霍尊官方后援会回应陈露陈露霍尊和解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