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女子留了30年的长发,突然想剪短,她来到理发店,就跟理发师说,剪到能扎起来就行,理发师咔嚓一剪,结果剪掉了60厘米,女子觉得太短了,肯定是理发师想拿她的头发去卖,才剪这么短的,她很气愤,起诉了理发师,要求赔偿25,000元。
于女士看着自己留了30多年的一头秀发,突然感觉不喜欢了,30多年的头发实在是太长,太难打理了,她突然想剪短一些,能扎起来就行。这样看起来比较干脆利落,洗头也没有那么麻烦。
说剪就剪,她来到了理发店,她害怕自己多犹豫一会儿,又不舍得剪了。
来到理发店,她就跟理发师说,要剪短一点,薄一点,顺便帮剪个造型。
理发师一看她这么长的头发,当然得问一下她要剪多短,毕竟剪长了可以再剪一剪,但是剪短了就麻烦了,顾客就得生气了。
当理发师问于女士要剪多短,于女士就比划了一下长度,还说能够正常扎起来就行。
她的话音刚落,就感觉理发师将她的头发拢在一起,在用手掐着头发,就准备剪了。
在剪的时候,理发师还问她,剪掉的头发还要不要,于女士没想那么多,就说不要了。
她话音刚落,就听到咔嚓一声,理发师把她的头发给剪了。
当理发师把剪掉的头发放在一边,头上的头发散落到跟前,于女士才发现,她的头发被剪得太短了,与她比划的长度,短了很多,她的头发被剪了足足有60厘米。
如果是短那么一厘米,两厘米,她是能够接受的,可现在被剪了60厘米,恐怕就不是失误那么简单了。
于女士马上想起刚才理发师说的那一句话,头发还要不要。一想起这句话,她马上明白过来了,这理发师不是听不懂顾客的话,他就是见财起意,就是想拿她的长发去卖钱。
她开始埋怨理发师,理发师表示他听拧了,但是于女士很激动,根本不听他的解释。
她最后情绪激动地说道,要把理发师的头发剪了,理发师就说:“那你就剪吧,能够解气,你就随便剪!”
于女士愤怒地拿起剪刀,当理发师的头发咔嚓咔嚓剪了几下,可她还不解气。
她要求理发师赔偿,她说她辛辛苦苦留了30多年的头发,可不是给理发师卖的,理发师不可能听拧了,理发师就是想拿她的头发来卖了,才会咔嚓剪了60厘米。
本来如果按照于女士的比划,头发是能扎起来的,还能修剪一个发型,可现在扎都扎不起来了,实在太难看了。
于女士觉得理发师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身体权。
《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
《民法典》第1003条规定,身体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 。
对于于女士来说,如果理发师真的想将头发剪长一点,然后拿去卖,导致于女士的头发被剪得太短了,从而影响了形象那么这确实侵犯了余女士的肖像权。
具体到本案当中,于女士已经向理发师比划了长短,理发师在剪的时候,就应当再次确认是否剪到那里,如果他没有确认,凭自己感觉,想剪哪里就剪哪里,那么他是存在过错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作为一名理发师,应当明确顾客的需求,按照顾客的需求剪头发,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想怎么剪就怎么剪,所以理发师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的。
由于理发师剪出来的头发长短,与于女士所需要的头发长短,相差甚远,理发师应当赔偿于女士的损失。
不过于女士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本案中,一般的精神损害,会影响女子的正常生活,但是现在只是头发被剪短了而已,还不至于影响于女士的生活,还不至于造成精神创伤。
因此法院判决,理发师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要赔偿1000元,但是于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因为于女士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精神上的创伤了。
那么你对这件事有何看法呢?来源:红星新闻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