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退休干部,两口子月收入19999元,还要给困难补助,这事有点离谱。
发困难补助是好事,但要把好事办好,否则就会有失公平正义,人民群众也会有意见。
X X省药监局的一位处级退休女干部,其丈夫也在省直机关工作,夫妇二人月工资合计19999元。其中这位女干部的月工资是7899元,她丈夫的月工资是12100元,唯一的一个儿子出国留学后在美国工作。
因今年这位女干部做过一个不算太大的手术,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一千多元钱。
于是近日该局把这位退休的女干部列为困难职工,准备给予资金补助。
由于没有做好保密工作,此事被公开后在本局和社会上产生了负面影响。大家认为,女干部63岁年龄也不算太大,这样的家庭不应该再给予资金补助了。本来治病个人花的钱就不多,她们夫妇收入算是比较高的,儿子在美国的收入更高。她们不会太缺钱,应该把这种困难补助的钱用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体上。
闻过则喜,在引起局部舆论反响之后,该局表态说,本来就是一个草案,还不是最后的决定,补助款也没有下发到这位女干部手中。在听到有关反映后,该局没有对这位女干部给予资金补助。
而这位女干部本来也没有提出过补助要求,对此没有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