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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剧都不敢这么演!”上海,一男子去商场应聘保安,坚持只上夜班。结果上岗第1天凌

“短剧都不敢这么演!”上海,一男子去商场应聘保安,坚持只上夜班。结果上岗第1天凌晨,男子就在厕所假装晕倒,同伙大喊救命。男子醒来后拒绝去医院检查,却跑到商场大闹,爬上展车大喊“犯病了”,商场被迫赔了钱,反手就报了警,结果悲剧了。

2024年12月1日,上海奉贤一家商场通过招聘网站招保安。来应聘的是两个男人,一个姓阳,一个姓邱。

面试的时候俩人态度特别好,勤恳老实,配合度极高。但俩人提了一个硬性要求——只上夜班,坚决不上白班。

商场人事一听还挺高兴,以为遇到了能吃苦的,当场就办了入职。第二天就让他俩正式上岗了。
结果12月3日凌晨,俩人刚第一次值班就出事了。

阳某在厕所里突然“晕倒”了,同班头的邱某立刻冲出来大喊,说阳某有心脏病。

商场工作人员吓坏了,赶紧拨打120,把人往医院送。

可到了医院,阳某醒了,却死活不肯接受检查。医生劝、商场的人劝,一概不听,直接从医院跑了。

商场这边刚松一口气,第二天阳某和邱某又生龙活虎地回来了。

俩人跑到商场物业办公室大吵大闹,要求垫付医疗费、给工伤赔偿。商场不答应,阳某就开始撒泼打滚,满地打滚。

光打滚还不够,他开始疯狂拨打报警电话、投诉电话,把自己能想到的号码全打了一遍。

他还威胁商场负责人,说自己有心脏病、高血压,出了事商场负全责。

商场是做生意的,来来往往全是顾客,一个“犯病”的保安在地上打滚、打电话报警,这场面谁看了不绕道走?

商场担心正常经营受影响,迫于无奈,妥协了。物业和保安公司凑了4500多块钱,赔给了阳某和邱某。

钱到手了,俩人消停了。可商场负责人越想越不对劲。

刚上班第一天就晕倒,到了医院不肯检查,第二天活蹦乱跳来要钱——这事儿太蹊跷了。商场反手就报了警。

警察来了一查,好家伙,这俩人根本不是头一回干这种事。

就在前不久,俩人在另一栋商务楼当保安,也是同样的套路——邱某找个厕所装病倒下,然后以工伤名义索赔。那一次对方嫌麻烦,不想惹事,赔了7666块。

事后警方带俩人做了全面体检,心脏好好的,什么病都没有。

再往深了挖,阳某竟然光在在浦东新区就有8次同类“发病”的报警记录。

可面对民警的质问,阳某一点也不慌,直接回了一句:“因为我有精神疾病,已经8年了,是监外执行,你现在可以抓我,是你的权利。”

听听这话,多熟练。一个“精神病”的身份,就是他的护身符。

但实际上,从2023年起,这俩人就在广东多地用同样的手法作案。深圳、东莞,一家一家敲过来。到了上海继续干,专挑夜班保安的岗位下手。为什么只上夜班?因为夜班监管薄弱,人少,容易得手。

后来面对审讯,阳某交代了一句让人哭笑不得的话。他说自己以前真的因病晕倒过,当时企业出于人道主义给了补偿。

结果尝到甜头之后他就想明白了——“真的晕倒给钱,假的晕倒也给钱,那还不如统一晕倒”。

真是逻辑鬼才,就靠着这套“统一晕倒”的理论,他和同伙在广东和上海一共敲诈了10家企业。

但阳某忘了一件事——精神病不是你想有就有、想没有就没有的。

警方对他做了司法精神鉴定,结果清清楚楚:阳某作案时处于精神疾病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只是他敲诈勒索的工具,不是他的免罪金牌。

2026年6月,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阳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邱某获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从广东到上海,10家企业,14000多块钱。折腾了两年多,最后换来三年牢饭。

靠耍小聪明过日子的人,最后往往被自己的聪明绊倒。戏演得再真,也扛不住警察的笔录和法院的判决书。

三年铁窗,够他们好好想想“统一晕倒”这事儿到底值不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