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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针对具体事情就是突然想到:rps或者真人同人在我看来确实跟纸片人二创是完全不

不是针对具体事情就是突然想到:rps或者真人同人在我看来确实跟纸片人二创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纸片人盈利可能涉及版权灰色地带,无盈利的话其实没有实际侵害到任何自然人的权利。但真人是有自然人的,就算同人不盈利也存在名誉权问题。有自然人那当然以自然人的意愿为重。现在的网络推送&搜索机制,我不信明星本人是看不到自己同人的,选择默许还是明确反对全在个人。明星完全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粉丝多多益善,三教九流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也可以选择我就是不想要特定的粉丝群体。一个很典的是大概十年前有个男演员演了个很好嬷的角色,当时就有很多二创,也是柔美文弱好嬷这一卦,但演员本人很反感,也公开表达了方案,并且后来一直走阳刚路线,努力糙汉塑自己,自然也是失去了这一波嬷嬷粉同人女粉。既要又要的人我看不起,这样明确表达意愿的我尊重,就算没什么“过分”的内容,纯粹就是不乐意被二创也是天经地义。二创作者跟明星我觉得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关系,互相也不用有什么委屈,喜欢保守的找保守的,喜欢阳刚的找阳刚的,喜欢有容乃大的找乃大的。我喜欢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