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乱不乱我说了算!”四川射洪,男子网上言语嚣张跋扈,公然叫嚣,警方:拘!
四川射洪,2026年6月30日,当地一名男子因屡次在网络发布挑衅视频,言语嚣张跋扈,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其扬言“成都乱不乱我说了算”,“屡次”和“嚣张跋扈”这两个关键词,已经足以勾勒出这名男子的行为画像。
他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将网络当成了“秀场”,将法律当成了“背景板”。
结合近年来类似的“网络挑衅”案件不难发现,这类人的心理往往惊人地一致:他们笃信“隔着屏幕就安全”,以为虚拟身份是天然的“隐身衣”,以为只要不当面动手,警方就拿他们没办法。
然而,他们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很多人对“网络挑衅”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没动手、没造成实际伤害,顶多算“素质低”,法律管不着。这种认识在法律面前大错特错。
第一,网上嚣张挑衅,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寻衅滋事行为包括“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等情形。
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挑衅视频、公然叫嚣,本质上就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一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完全有权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射洪这名男子“屡次”发布挑衅视频,已非初犯或偶发,其行为完全满足“情节较重”的认定标准。
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既有事实依据,也有法律支撑。
第二,2026年新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挑衅者将面临更严处罚。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网络空间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新法明确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纳入处罚范围,情节严重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这意味着,像射洪这名男子一样屡次在网上发布挑衅视频的行为,将面临比过去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第三,“屡次”挑衅,是从重处罚情节。
本案中,警方特别强调该男子是“屡次”发布挑衅视频。这一情节在行政处罚中具有重要分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多次实施同类违法行为,说明行为人主观恶意明显、屡教不改,公安机关在量罚时可以依法从重处理。
如果该男子此前曾因类似行为被警告或处罚,本次被行政拘留甚至可能面临更长的拘留期限和更高的罚款。
射洪这名男子大概以为自己很“威风”,对着镜头叫嚣的样子很“酷”。他以为隔着屏幕,法律就追不上他。可他忘了,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虚拟身份也不是“免罪金牌”。
当他把嚣张视频发上网的那一刻,每一条记录都在成为锁定他的铁证。
互联网没有隐身衣,法律从不失聪。那些以为“隔着屏幕就安全”的人,迟早会像射洪这名男子一样,用自己的亲身经历验证一个朴素的道理——“求锤得锤”,从来都是网络挑衅者的最终归宿。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