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被当众宣读男子愤而报警小区业主楼组长是什么级别的官?还需要政审,政审还当场披露?这是有多法盲贴脸找打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单位查询他人犯罪记录,查询机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保密,仅用于任职资格内部审核,严禁公开扩散、当众宣读。犯罪记录属于高度个人隐私,即便早年受过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当事人享有平等公民权利,不能在几十人的居民大会上公之于众、当众示众。再说了楼组长属于社区群众自治志愿者,不是公务员、事业编、村干部,没有行政职级、没有编制、没有法定权力,纯义务干活,做雷锋还不行了。